【区议会选举】质疑关氏兄弟与妻地址不一 选举处:可填表反对
撰文: 陈欣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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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议会选举如箭在弦,有市民发现有意出选九龙城黄埔东及红磡选区的特首选委关家伦和关兆伦,报称的选民登记地址与居住地址不同,十数名市民今(23日)到选举事务处,递交反对二人选民登记地址的“通知书”。市民代表傅振中称,要求选举登记主任把2人姓名从选民登记册内略去。
选举事务处回复查询时指,任何人如认为某名已登记的人无资格登记为选民,或无资格在记录该人的姓名及主要住址的部分内登记,可于本周日(25日)或之前以指明表格填写反对通知书,亲自送递选举事务处的办事处,处方会将反对个案转交审裁官裁定。
《香港01》现正向关家伦和关兆伦查询。
关氏兄弟关家伦和关兆伦早前表示,有意在区议会选举中出选黄埔东及红磡选区,有意出选的对手分别为经民联李超宇和民建联林德成。惟有市民查册发现关氏兄弟及两人的太太,分别于2010及2014年各购入海逸豪园一单位,而关家伦及太太曾参加该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的选举。傅振中指,关氏兄弟的选民登记地址竟与两名太太的海逸豪园登记地址不同,“选民登记于黄埔新邨,常居于海逸”,质疑关氏兄弟怀疑在“种票”。
根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28条,登记成为选民的申请人须在香港居住,而呈报的住址是他在香港唯一或主要的居所。
选举事务处又指,任何人士在选民登记或更改登记资料的申请中,作出任何虚假或不正确的陈述,即触犯选举法例。选举事务处一直采取严谨的程序处理每宗选民登记申请,如在处理申请的过程中发现有任何可疑的情况,处方会严格依法处理,将个案转介执法机关作调查及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