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大律师拟战李梓敬 刘伟聪:用选票请走建制派
《逃犯条例》修订一石激起千重浪,持续逾两个月的反修例运动为不少港人带来政治觉醒,巿民的怒吼更唤起部分人在体制内服务地区的决心,决意挑战年底举行的区议会选举,“伞”落社区,大律师刘伟聪就是其中一份子,拟于自己居住的社区又一村,挑战现任的自由党李梓敬。
刘伟聪曾为“以胸袭警”案被告辩护,亦曾为“旺角骚乱”被告卢建民的代表大律师。这次他决意投身政圈,原因非常简单,就是不希望有“保皇党”、建制派人士当选,“少一个得一个,用选票请走他们”,刘伟聪斩钉截铁地说。
随著反修例运动愈演愈烈,至今已有逾700人因警民冲突被捕,当中至少50人被控暴动罪。刘伟聪认为政府藉司法检控增加年轻人抗争的成本和的代价,形容做法犹如“逼害”,“等大家知道出来(抗争)的后果好大,无前途、无将来”、“告你、告到你怕、告到你惊、告到你哋要乖”。
“少一个坏人会多一个好人,我们喺呢个时代需要好多好多嘅好人,尽量整走更多嘅坏人”。这是刘伟聪决意从政、投身区议会选举的初衷。被视为中产区的又一村选区,就是这位大状的服务对象和选区。刘伟聪与又一村早有渊源,小时候曾于当区就读幼稚园,17年前重回故地,成为又一村居民至今。他坦言与这区“有connection(连系)、较接地气”。
又一村属豪宅地段,到底当区有甚么社区议题呢?刘伟聪认为区内缺少的是其他社区无处不在的便利店,他希望能在当区成立一所24小时经营的合作社,将赚取的收益捐赠社区或慈善团体。
曾任自由党李鹏飞助手 欣赏对方不恋栈权力
刘伟聪曾获聘为被指为“天之骄子”的政务主任,当时主考官之一,更是同为政务主任、保安局前局长叶刘淑仪,惟最终因成绩而未有成为体制内一员。刘伟聪其后担任自由党创党主席李鹏飞助手,为这位政坛元老的演讲辞写手。他见证著对方放弃稳如泰山的委任议席,循直选晋身立法局成为真正代表民意的代议士,亦曾见证李鹏飞在1998年于直选落败后毅然辞去党主席一职。他大赞李不恋栈权力,由委任议席到放弃所有身份,为的是当一个名正言顺、拥有people mandate(人民认受性)的政治人物 ,“我哋嘅政权正缺乏呢样嘢”。
无独有偶,其潜在对手是同样来自自由党的李梓敬,刘伟聪如何看待这位潜在对手?刘伟聪直言不欣赏对方代表的价值,“简单嚟讲,呢个社会将来需要更多公平、稳固嘅法治,呢件事唔系就咁讲,一定要有一个民主作为整体”。他认为自由党所代表的理念并非为争取更多的民主,而是只为享受当下政制提供的“免费午餐、晚餐”,其价值与争取民主的距离甚远,故希望对方不要再占据议席。
不少从政的律师、大律师都会选择加入公民党,刘伟聪会否成为“大状党”一员?刘伟聪坦言自己“未必太容易合群”,故没打算加入任何党派,会以独立身份形式服务社区,不过他就透露其幕后团队与连登网民有联系。
暴动定性门槛过低 形容721事件为恐怖袭击事件
《逃犯条例》修订引起社会极大争议,政府一直强调修例旨在堵塞法例漏洞。刘伟聪认为,若特区政府相信国内的司法制度,就应设立长期引渡机制,毋须逐个个案审议,“若(政府)同意国内法治公平、公开、公正,就唔需要豁免多项商业罪行,因为信就应该系信晒(内地法制)全部㗎嘛”。
在反修例运动中,政府将6月12日发生的警民冲突一度称为“暴动”,其中5人被警方以暴动罪拘捕,成为民情升温的一大转捩点。曾为暴动罪被告辩护的刘伟聪指出,根据法例,3个人或以上非法集结,同时行为破坏社会安宁,已符合暴动定义。但他认为条文已经过时,强调不应将构成暴动罪的门槛设得如此低。
“假设612系暴动,点解721元朗事件唔将佢定性为暴动呢?严格嚟讲,唔单止系暴动,直头系恐怖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他批评政府双重标准,“点解(运动)会越烧越烈,就系因为𠮶种不公义烧到埋身,稍为有常识、正常心智嘅人都会嬲”。
见到政府残暴地对待年轻人,觉得可以做啲咩就做咩,趁住仲做得时就做啦,迟啲社会更沦落时,可能连呢啲都做不到
政府藉检控令年轻人付大代价 “告到你怕、告到你惊”
刘伟聪曾代表“以胸袭警”的被告吴丽英,以及在“旺角骚乱”代表被告卢建民打官司,面对这次的反修例运动,他认为政府藉检控令年轻人付出的代价越来越多,“接近一种逼害,等大家知道出来(抗争)的后果好大,会无前途、无将来”,政府不去回应年轻人诉求,“而系告你、告到你怕、告到你惊、告到你地要乖”。
对于有年轻人明言愿为香港前途以死相搏,刘伟聪既深感可惜、难过,又对此感理解,“呢个系悲哀,当政府越来越高压,年轻人越来越唔锡身”、“面对年轻人嘅付出,我会觉得好uneasy(不安),但好坦白做唔到佢地嘅行为,付唔出咁样嘅代价,唔安心无咩可以做到”。身为大律师的他,坦言能做的就是在法律框架下协助他们。
“做律师可以帮佢地,但喺现存嘅法律框架下协助佢哋,始终受制于法律条文,所谓legality(合法性)。当然若我哋嘅道德思想高点、复杂点,就会明白到有时illegal(非法)唔代表immoral(不道德),有时刚刚调转,正正系法律不公义,框架不够公义,有啲人就要藉住illegality(违法)去彰显morality(道德)”。
刘伟聪称不少政治和法律哲学家认为,法治用于限制政府如何运用公权力,避免政府滥权,但认为现在人们常将法治与守法的责任(the obligation to obey the law)混为一谈,“见到青年人冲击,政府、建制派话系冲击法治,我最多话佢哋无守法,但系无冲击法治”。他不认为社会运动破坏法治,反而是政权破坏法治,“警察喺需要执勤时没执勤就是破坏法治,因为他们有责任保障社会安全和秩序,但佢无去咁做”。
被问到区选只余下3个月,会否有信心?刘伟聪直言,“因为相信仲有好多人有常识和良知,只要有常识和良知的人出来投票,如果我输咗嘅话,我心甘命抵,但我不相信”。
李梓敬接受查询时表示,欢迎任何人服务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