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乐陶购入两物业 郑若骅重申毋须申报:非她持有、无实际利益

撰文: 吴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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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传媒报导,律政司司长郑若骅的丈夫潘乐陶去年购入半山两个豪宅,指郑若骅未有就此申报。郑若骅今天(31日)再被追问事件,她以英文回答有关问题,指有关物业并未由她持有,同时没有为她带来实际利益,故毋须申报。

郑若骅指有关物业并未由她持有,同时没有为她带来实际利益,故毋须申报。(卢翊铭摄)


潘乐陶昨天发表声明,指他于2018年12月5日向海外注册公司 Palette Capital Limited以7,880万元购入香港注册公司Polycool Limited,当中包括其拥有的罗便臣道1号中层复式单位连双车位,在购入该物业前及购入物业后,他与Palette Capital Limited并无任何关系。

郑若骅早前透过新闻秘书回应事件,指由于上述两个物业并非由郑若骅实际拥有,亦没有实际利益,故毋须申报。行政会议秘书处则回复指,根据现行的行政会议成员利益申报制度,若行政会议成员并非实际拥有其配偶所持物业,而且就有关物业没有实际利益,毋须作出申报,律政司司长办公室已就其配偶所持物业作出回应,行会秘书处没有补充。

郑若骅今天再被追问事件,她以英文回答有关问题,指有关物业并未由她持有,同时没有为她带来实际利益,故毋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