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英国加拿大对修订表忧虑 促港府再与持份者沟通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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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提出修订《逃犯条例》惹起社会及国际关注,英国及加拿大政府今日(30日)发表声明,称有留意到修订在香港引起重大辩论,特别是逃犯可被引渡回内地审判,认为修订会损害《中英联合声明》所列明的权利及自由,要求港府为修订预留足够时间审视可行方案,并咨询各持份者。

修订《逃犯条例》在本港引发大批市民上街抗议,亦惹起国际关注。(资料图片)

英加外交部指仍对国民构成潜在影响

声明由英国及加拿大外交部共同发出,内容提及一直关注港府就《逃犯条例》内容修订的建议,认为修订内容仍然对于本港大量的英国及加拿大公民构成潜在影响,同时会影响国际社会于本港的营商信心。声明又指出,两国认为修订会损害《中英联合声明》所载权利及自由,并须符合“一国两制”、充分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已向港府清楚说明有关的意见。

声明内又要求港府与本地及国际的持份者就修订作沟通,并了解他们的关注;同时要求港府确保有足够时间审视各个可行的修订方法。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晚(30日)在政总西翼大堂会见记者,表示已接纳建制派就修订《逃犯条例》内容提出的两项建议。(余俊亮摄)

政府今日提出两大再修订建议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已接纳建制派就修订《逃犯条例》内容提出的两项建议,即提高移交门槛,由罪行可判刑3年,增至7年或以上;同时提出引渡要求的国家或地区,必须要由当地的中央级别机构提出。意味著将可剔除三类共七项罪行,包括刑事恐吓、将枪枝交予无牌人士,以及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等有关色情活动的罪行,因有关罪行的最高刑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