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政协陈小春:层次太深唔识答 总之犯了法要绳之于法
撰文: 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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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内容在社会引起广泛回响,一班香港艺文工作者曾在本月初联署,向“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功能组别议员马逢国发公开信,表示担心修例通过后会影响创作自由。
身为惠州市政协委员的艺人陈小春今日(30日)出席一个活动时,被问到是否支持修例时,表示“你问我,我唔识答你呢个问题,层次太深”,“总之犯了法就一定要绳之于法”。
近年许多演艺界人士北上工作,身为政协的陈小春被问到“担唔担心”、是否支持修例时,回应记者“正常做嘢、正常途径,这些大家都知道不会乱来的...各有各的立场”。
对于记者一再问是否支持修例,陈小春称“我不会在这里回答,我唔识、你知我讲嘢,太直的话、得罪人,我话‘我唔惊、我系香港人来’,但系无谓,总之犯了法就一定要绳之于法,我觉得系咁样”
最后,有记者开宗明义问小春“有没有政协朋友叫你支持修例?”有否签名联署支持修例?避无可避的陈小春称,“我有做呢样嘢、我有做”。
陈小春自2014年当上惠州市政协委员后,曾就不同政治议题表态,如在占中其间,曾在微博称已签名反对占中,谓“要搅(搞)破坏请离开”;去年也有为属建制派的陈凯欣站台,支持她出战立法会九龙西选区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