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陈同佳案判刑更有利政府? 料立法会开快车审议
涉嫌在台湾杀死女友后潜逃返港的陈同佳,早前承认4项洗黑钱罪,昨日(29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29个月,料最快本年10月获释。立法会现正审议逃犯条例修订法案,惟今日再度举行选主席环节,有建制派坦言对能选出主席不乐观,预料本周五需要在内务委员会处理,但相信不会“出辣招”直接将法案交由大会处理。
有泛民中人昨日听闻,一旦明日未能选出主席,建制派打算于下周二召开内会特别会议,处理选主席一事;有建制派则对不予否认,强调要“见步行步”。
逃犯条例源自陈同佳案,因陈同佳早前在警诫下,已承认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惟其罪行不在香港发生,律政司未能起诉,港台之间亦没有司法互助及引渡协议,未能移送他到台湾受审。
保安局早前提交逃犯条例修订法案,原定本月中召开第一次会议,唯最终未能选出主席。今日的会议续由最资深的立法会议员,民主党涂谨申主持。有建制派坦言对今日会议能选出主席不感乐观,估计要到周五的内会才能处理,而昨日的判刑意味著陈同佳最早可于10月获释,计及立法会于7月休会、10月复会,即法案需要于休会前通过,“死线”不变,意味法案委员会需于5月底完成审议工作,立法会需要“开快车”加会审议。
建制派早前讨论如何应对泛民拉布,有激进派提议将法案绕过法案委员会,直接交上大会讨论,但此举被评为“太辣”,恐怕令人感到立法会失却审议法案权力,惹起民情反弹,故估计只会备而不用。而内会负责监察法案委员会审议,建制派其中一招,是由内会主席李慧琼取而代之负责选举主席。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议员可以在法案委员会向官员提问,讨论问题,亦可让不了解法案的公众人士更为了解内容,化解不必要误会,故不同意绕过法案委员会。保安局前局长、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同样希望7月前通过法案,又认为游行人数多是意料中事,因反对派近日用尽全力催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