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涂谨申称中国行使属人管辖权 忧被视作公民皆可引渡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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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逃犯条例》修订条例草案刊宪,美国商会随后发表声明,称会继续强烈关注方案,要求当局考虑其他更具针对性的方式,处理有真正紧急需要的引渡个案。民主党涂谨申表示,理解美商会及台湾方面的忧虑,因内地实行“属人管辖权”,但凡拥有双重国籍,但被中方视人“首先是中国公民”的疑犯,都有可能经香港被引渡回中国受审。
涂谨申就《逃犯条例》提出新的法律观点,称与法律界人士商讨后,开始理解为何美国商会及台湾当局为何对《逃犯条例》感到如此忧虑。他说,中国内地行使“属人管辖权”,意指被中国政府视为中国公民的人,包括台湾人或曾有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倘被内地认为曾在境外任何地方触犯过内地法律,途径香港时都可能被拘捕,并引渡至内地受审。
他以近年一名台籍诈骗犯,在肯尼亚和东南亚等国家进行电讯诈骗,最后被引渡回中国受审为例,指出他日被视为中国公民的人,在境外触犯内地法律,途经香港时都有机会遭到逮捕被引渡回内地,认为情况相当危险。他同时透露,这也是香港20多年来无法与内地达成司法互助协议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