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移交逃犯】侵权亦被遣内地 田北俊:商界紧张过23条立法
就香港女子于台湾被男友拖箧弃尸案,保安局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以一次性“个案移交”安排引渡疑犯,并把条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的部分删去。
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在出席电视节目时表示,商界对于修例感到担心,因修例后会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土地交易等与商界有关的问题,同时该法例通过后会设追溯期,惟追溯至多少时间则视乎个案而定,他强调商界对于逃犯条例“紧张过23条”,因商界人士不会分裂国家亦不会造反。
曾任香港总商会主席的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在电视节目《议事论事》时表示,就政府建议修例一事,商界最初没有留意,因政府提及的是一名香港男子于台湾杀害女友后逃回香港的案件,故当时觉得政府以此理由修例属合理。
不过田北俊称,其后留意到政府提及的问题不少会涉及商界,如侵犯知识产权、土地交易等,情况令商界人士忧虑。田称,他曾与保安局官员会面,得知法例通过后会设追溯期,惟追溯的期限则要视乎不同个案而定,“唔系今日立例今日开始实施,而系追溯十多、二十年前、几年都令到佢哋好担心。”他指,特别是修例后立法会将失去决定权,改由行政长官决定及法庭判决,不少商界担心“可能法庭会听了政府和内地的说法,交出这个人会安全”。田说,商界对于逃犯条例“紧张过23条”,因商界人士不会分裂国家亦不会造反,但有可能被内地当局指触犯知识产权或土地交易等条例。
田:大湾区纲要属大框架 否认商界不愿投资科技发展
另外,特首林郑月娥早前见记者表示,中央向特区政府发公函,支持港府取缔民族党的决定,并要求特首林郑就取缔香港民族党提交报告。田北俊称,“商界提都无人提,觉得民族党是揾嚟搞”,亦认为“政府不处理(民族党)都不会成事,处理咗反而是国际大新闻。”
粤港澳大湾区纲要近日出台,田指,商界认为纲要属大框架,虽然纲要不够具体,但商界认为有不少发展机会,希望在发展过程可以发挥香港优势协助大湾区。对于有说法指香港商界不太愿意投资科技发展,田北俊否认说法,反而是商界经常投资,但经常失败。
田北俊又称,留意到政府或中央希望大湾区要媲美旧金山、三藩市、东京或纽约湾区等地,但他认为比喻不太妥当,因那些湾区是在“一国一制”之内,各地生活水准相差不大,惟大湾区的各地差异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