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一业主只能免一单位差饷 料年省30亿元
预算案近年均会提出宽减差饷,但多年来均被批评宽待持有大量单位的大业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日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政府因应情况,提出5个方案改善,其中建议每名业主只可就一个应课差饷物业(住宅或非住宅物业均可)获得差饷宽减,预料每年可以节省30亿元公帑。
政府多年来均会在预算案公布宽减差饷,今年的预算案以每户每季2500港元为上限,其中首名享有最多差饷宽减的业主共拥逾1.5万个物业,料为发展商,差饷宽减额高达1.026亿元,被批评令大业主受惠,而在今年3月《2018年差饷(豁免)令》小组委员会上,更有议员提出动议,要求政府检讨相关制度。
财库局文件指,政府曾探讨5个改变差饷宽减机制的可能方案,当中考虑因素包括:差饷宽减应仅适用于业主,而非纯粹差饷缴纳人;差饷宽减的安排不应因物业的使用情况(即自住、租出或空置)而有所区别,否则估价署需要追踪大量物业使用情况的变动;由估价署追查持有物业的公司的最终实益拥有人的做法并不可行,而且不合符成本效益;以及为顾及物业业权变动,政府应指定明确的参照日(例如按季度订明),以决定物业是否合资格享有差饷宽减。
当局建议落实方案,令每名业主只可就一个应课差饷物业(住宅或非住宅物业均可)获得差饷宽减。房委会、房协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辖下的公屋单位租户会获得特殊安排,令他们可继续受惠于差饷宽减。此方案下,业主必须持有有效的香港身分证或公司注册证明书/非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物业是否符合获得某季度差饷宽减的资格,会按该季度的参照日而定,参照日后的交易将不获该季度的差饷宽减;现有业主必须填交由估价署发出的物业详情申报表,并主动通知估价署其业主身分,方可适时获得差饷宽减;拥有多于一个应课差饷物业的现有业主,需选择其中一个物业享有差饷宽减,否则不获差饷宽减;就分权拥有的应课差饷物业而言,只可由其中一名业主选择就该物业获得差饷宽减。
财库局指,由于物业发展项目的未售出单位,通常由一家公司持有,因此几乎所有发展商持有的未出售物业,将不获宽减差饷,或可解决大业主或发展商可获大量差饷宽减的观感问题。但当局承认有数项局限,包括个别人士可能以有限公司名义持有若干物业,或仍可就多于一个物业享有差饷宽减;除了公屋租户外,大部分租户均不再享有差饷宽减;参照日无法顾及近期的业权变动;令差饷宽减机制复杂化,并对业主造成不便,并引起共同业主由谁申请差饷宽减的争议;估价署须设立全新电脑系统,以记录物业业权的资料,并须投放大量人力资源,建立和持续更新相关资料库,以及处理有关查询和投诉。
政府估算,需时1年半至1年8个月建立新的物业业权系统,开支为2至3亿元,但若落实方案,以本财政年度宽减差饷,差饷收入少收约为178亿元,假设两成私人物业业主因拥有多个物业,而在新建议下不获宽减差饷,则差饷宽减总额将减少约30亿元,惟由于需时返立系统,政府如在2019-2020年度或2020-2021年度提供差饷宽减,将按现行机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