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毓民掷杯案】黄上诉得直 CY:日后倘遇同样袭击 我会照报警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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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会议员黄毓民于2014年的立法会答问大会上,向时任特首梁振英掟玻璃杯,前年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判囚两周,他不服提出上诉,法官今(27日)裁定上诉得直。
当年报警的梁振英在facebook回应案件,指希望今次判决不会鼓励其他人效法黄毓民, 又表示“日后如果遇到同样袭击,我会照样报警。”
高院上午颁布裁决后,梁振英中午facebook发文回应裁决,指看过在高院判决后黄毓民的全部谈话,“希望高院的判决不会鼓励其他人效法黄毓民”,又称“我日后如果遇到同样袭击,我会照样报警。”
黄毓民听取裁决后见记者,表示上诉是为了保护立法会议员肢体抗争的权利,裁决结果反映法庭不信任梁振英的证供。
2014年7月,当时仍是议员的黄毓民在立法会答问大会上掟玻璃杯,时任特首梁振英亦在场,玻璃碎片近散布梁附近位置。梁有在场收起碎片并报警,黄毓民因而被控普通袭击罪,他前年在东区法院被判罪成,入狱两星期。黄不服提出上诉,一直获准保释等候审理,案件在今年8月初于高等法院处理上诉,今裁黄上诉得直。
张官在判词指,从影片可见,由玻璃杯著地一刻至后的两分半钟时间,时任特首梁振英并没有回头观望,亦无做出任何动作显示他有查看他或其他人有没有受伤,而黄当时亦没有与他有任何接触,可见梁并没有感受到被物件击中,似非梁所言的“freeze咗”,而是“气定神闲”。认为梁的表现于理不合,存在固有不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