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交代公务员加薪方案 加幅分别为4.06%及4.51%

撰文: 彭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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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事务局今日(5日)宣布,向四个公务员中央评议会的职方提出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公务员的加薪幅度为4.06%,低层及中层薪金级别公务员为4.51%。
华员会会长利葵燕对加薪幅度表示失望,认为未有考虑让公务员分享经济成果,将致函公务员事务局建议将幅度划一提升至5%。

政府交代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加薪幅度分别为4.06%及4.51%。(资料图片)

根据新闻稿,高层薪金级别及首长级公务员,加薪幅度为4.06%,相等于高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但个别薪点的金额须予订明,有关薪点及金额见下述两项:

总薪级表第34点为70,590元;及一般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0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36点为70,470元;一般纪律人员(主任级)薪级表第21点和警务人员薪级表第37点为70,970元。

至于低层及中层薪金级别公务员,一如惯例将加薪幅度划一为4.51%,即相等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

新闻稿指,调整方案是由特首会同行政会议经考虑既定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机制下因素后所作出,包括薪酬趋势净指标、香港经济状况、生活费用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职方对薪酬调整的要求和公务员士气。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表示,特首会同行政会议根据既定机制作出决定,向高层及中层薪金级别公务员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均与其薪酬趋势净指标相同(即分别为4.06%及4.51%);向低层薪金级别公务员提出的方案,则因“调高”安排而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看齐。

发言人又指说,在“调高”安排下,如低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低于中层薪金级别,视乎特首会同行政会议的决定,低层薪金级别公务员的薪酬调整会被“调高”至与中层薪金级别的薪酬趋势净指标相同的水平。按照一贯做法,首长级公务员薪酬调整方案将跟随高层薪金级别公务员的安排。

新闻稿指,待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职方的回应,并就2018至19年度公务员薪酬调整作出决定后,政府会尽快提交建议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考虑。

华员会会长利葵燕对加薪幅度感失望,将向政府建议划一加薪5%。(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华员会会长利葵燕对加薪幅度表示失望,指华员会过去提出高中低层划一加薪5%,而政府刚公布的方案基本上只跟随薪酬趋势调查的净指标,但利葵燕重申该指标出现问题,早前已发现一间被用作参考的公司漏报奖金,拉低中低层的净指标。
利葵燕又指出,公务员的递增薪额亦因为公务员退休高峰潮和新入职公务员人数多,令递增薪额开支提高,亦无形拉低净指标。
她强调,香港经济乐观,盈余丰厚,故向上调整净指标实属合理,批评行政会议似乎无考虑让公务员分享经济成果,将致函公务员事务局,要求高中低层公务员的加薪幅度划一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