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新闻案|政府称判刑彰显公义 指市民依法享有新闻自由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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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其注册公司,被指透过媒体,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案件今日(26日)判刑,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退庭考虑后,判钟沛权入狱21个月,林绍桐当庭释放。

特区政府晚上称判刑彰显公义,又称香港市民包括新闻工作者,一如既往可以自由作出基于事实的评论或批评,及依法享有和行使新闻和言论自由,毋须担心会误堕法网。

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被判囚21个月。(卢翊铭摄)

特区政府发言人引述法裁决指,《立场新闻》的主张是排除中国的本土主义,在‘反修例’期间成为抹黑和中伤中央及特区政府的工具。发言人表示涉案文章绝非以事实为基础的新闻报道,称将煽动仇恨的言行歪曲成新闻工作是颠倒是非。

律政司已根据国安法 提出没收犯罪得益

发言人说,律政司已经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3,向法庭提出没收令申请,以没收相关犯罪得益。律政司会继续依法处理后续程序。

立场新闻前署理总编辑林绍桐因其身体状况,获即时释放。(卢翊铭摄)

发言人表示:“有外媒或其他别有用心人士及反华组织、反华政客作出不符事实及纯为政治目的之言论,恶意抹黑香港特区,我们已多次作出澄清和反驳,以正视听。”

而发言人又指自从案件裁决后,有人就香港的新闻及言论自由表达忧虑。发言人说,《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保障言论自由、和平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等基本权利。香港市民,包括新闻工作者,一如既往可以自由作出基于事实的评论或批评,及依法享有和行使新闻和言论自由,毋须担心会误堕法网。

被判囚21个月的钟沛权由囚车押送离开。(江丽盈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