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刘祖迪反驳从没持特区护照 叶刘:相信他曾持有才会被撤销
撰文: 黎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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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天(12日)动用基本法23条,向6名涉嫌违反国安罪行被通缉的英国港人,包括罗冠聪、蒙兆达、刘祖廸、郑文杰、霍嘉志及蔡明达,施加6项新的禁制措施,撤销他们的特区护照等。
曾任入境处处长和保安局局长的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表示,今次行动不排除是为了向将来有可能干犯国安法的人,展示潜逃的后果,因为即使涉案人没特区护照,提供庇护的国家都可以发出短期的旅行证件。对于刘祖迪称自己从来没持有特区护照,叶刘淑仪相信涉案人是曾经持有特区护照,入境处才会撤销护照。
刘祖迪反驳从没持特区护照 叶刘:相信他曾持有才会被撤销
其中一名被撤销特区护照的涉案人刘祖迪表示,自己从小到大都没有申请或拥有过特区护照,对撤销护照的行动感莫名其妙。
叶刘淑仪被问到若涉案人没持有特区护照,当局撤销护照有多大实际成效时表示,相信涉案人曾持有特区护照,入境处才会撤销护照。她说撤销护照属于显示政府立场的行动,即使涉案人没有特区护照,提供庇护的国家都可以发出短期的旅行证件。至于今次行动与伦敦经贸办国安案是否有关,叶刘淑仪说纯属保安局局长根据立法会赋予的权力,对涉案人采取措施,两者无关系。
潜逃者失去特区护照,当然庇护的国家即使他没有BNO护照也可以发出短期旅行证件给他们,相信他们要去旅行是没有问题的。但特区政府都要显示他们是违法,亦不排除是向将来可能干犯国安法的人士,让他们看看潜逃是有后果的。
没有特区护照会否影响国籍? 叶刘:不相信涉案人会申请退中国籍
至于没有特区护照会否影响国籍,叶刘淑仪指护照和国籍是两回事,若撤销特区护照,其国籍会根据中国国籍法处理,权力属于入境处,她不相信涉案人会向入境处申请退出中国籍。她又说,若果涉案人身处的国家,曾签订联合国《关于无国籍人地位的公约》,该国家可给予机会加入当地的国籍,或向他们发出临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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