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3条立法|2003年不支持 自由党张宇人:除下历史包袱
撰文: 文维广
出版:更新:
立法会全票通过落实《基本法》23条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不过,2003年立法失败,很大原因基于当时自由党不支持立法,自由党党魁张宇人今日(19日)在草案通过后表示,当年是基于游行示威状况,建议押后,对于今次顺利立法,形容是除下历史包袱。
2003年,董建华政府提出的23条立法草案在提交立法会恢复二读前,由于当时党主席田北俊辞去行会成员职务,并表明自由党不会支持草案恢复二读,基于该党手握八票,草案无望获足够票数在立法会获通过,迫使董建华撤回立法草案。经过近21年后,本港今日终完成23条本地立法工作,履行宪制责任。
自由党党魁张宇人今日在草案通过后表示:“我们自由党都有个包袱,我很高兴今天见证历史时刻下,亦可将历史包袱同样除下,向前看,继续支持维护国家及香港安全。”
当年不知押后等于重新来过
张又指,当时来说,起码以他而言:“我不觉得亦不知道,押后当时等于法例要重新来过,当时我有份在此,所以这个包袱背负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