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报告】通过地契条款加快戏院兴建 罗启锐表示欢迎
撰文: 彭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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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在今早宣读的施展报告当中,说到会要求发展商在合适的发展项目中加入戏院,类似的说法其实已有“往绩”。过往的施政报告他就曾提及,会在开发新区时预留位置兴建戏院,希望能做到区区都有。虽然实际进度如何难以预料,但《岁月神偷》导演罗启锐对此还是表示欢迎,“如果可以就梗系好啦,(戏院)不嬲都唔够。”
不久之前就有网民发现,粉岭逸峰广场正在兴建新戏院,这个消息得到洲立影艺证实(MCL)后,北区居民都表现得非常雀跃,因为沙田区以北的地区,过去6年来一家戏院都没有,但十多二十年前的全盛时期,北区和大埔区加起来起码有7家戏院,居民根本不用跨区看电影。
然而即使北区有戏院了,大埔区的居民仍然需要跨区进行如此普遍的娱乐,“区区都有”似乎短期内未必能够达到。事实上,业界人士一直希望政府能重新把戏院纳入文化设施的规划之内;在60年代,这是有写在规划文件之内的,当时订立的人口与戏院座位数目比例,是每1,000人就要有38个座位。只是后来大家都觉得这该是由市场主导,而非政府干预,戏院的地区分布便渐渐变得不平均。
特首这次说会通过地契条款来要求发展商兴建戏院,据消息人士透露,主要会以市民容易到达的商场为考虑。罗启锐也认同要有这样的规定:“戏院租金太贵,根本生存唔到,你睇铜锣湾𠮶间都被迫搬上楼就知啦。同埋对比起表舖𠮶啲,戏院本身唔系赚好多钱。”但条款究竟是强制性还是鼓励性,则有待研究,因为要衡量会否影响该设施的租金收入。至于会否容许增加地积比率作补偿,目前仍言之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