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珠海工厂遣散费高达150万 补偿不设上限被指是“恶意补偿”
撰文: 林芷莹
出版:更新:
在珠海设厂32年的日本相机生产商佳能珠海有限公司,因为全球相机市场急剧萎缩以及疫情肆虐,决定“终止公司生产”。
近日,一则补偿员工1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消息,令佳能获得网民大赞是良心企业的同时,遭到质疑是“恶意补偿”,存心拉高国内企业的补偿标准。
网上流传由佳能珠海发出的《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优待方案的公告》显示,补偿方案包括经济补偿金、特别慰劳金、就业支援金、感怀铭记奖金以及春节慰问金等五大部分。
以经济补偿金为例,其计算标准为“N+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3倍数额作为上限计算,且计算工龄的最高年限为12年,但佳能珠海的优待方案不设定该上限。
《时代周报》报道,取得补偿金的前珠海佳能员工透露,工厂决定关停前,其月工资为7000元至1万元,最终取得约25万元的补偿,而在工厂打工30年的同事,最终有逾150万元的补偿。
佳能的赔偿方案被网民评为是“分手快乐”的典范,但有不少声音称“不设上限”是恶意赔偿,故意拉高国内企业的补偿标准,扰乱市场环境。
1月20日,佳能中国相关人士证实上述赔偿方案的确存在,“公告给出的方案是一个标准,每个员工的情况又有所不同,目前正在跟每个员工进行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