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妇遭野猪咬至重伤抢救21天 出院后拿不起筷子 打猎男赔5万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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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早前发生野猪咬伤男辅警事件,渔护署其后宣布定期捕捉在市区出没的野猪并人道毁灭,政策引起社会争论。
在4年前,四川有人在打猎时导致野猪受惊,一名七旬老妇因此遭野猪咬至重伤,足足在深切治疗部救治了21天,其后法庭判决打猎男子需赔偿逾5万元(人民币,下同)。
近日老妇终于拿到了剩下的赔偿款。不过老妇自从受伤后,身体大不如前,不仅行走不方便,连筷子都拿不起。
陆媒《红星新闻》11月30日报道指,在2017年9月10日,四川通江县的朱婆婆在放羊时被一只突然而至的野猪咬伤。朱婆婆描述称,当时野猪咬住了她的右手,痛得她大叫,随后就晕了过去。
朱婆婆的邻居迅速循声跑去施救,只见朱婆婆衣服被撕烂,全身多处受伤,到处是血,其中腰部的伤口有一指长,深得连手指都能插进去,朱婆婆随即被送到医院救治。因伤情严重,朱婆婆在深切治疗部救治了21天,才转到普通病房,再待一个月后才出院,出院4个多月后才能下床。
报道指,虽然经过了几年的康复,但朱婆婆的右手手指已经变形,无法开启;双脚伤痕明显,腰部还有约10厘米长的伤疤。经司法鉴定,朱婆婆这次损伤构成9级伤残。
在受伤之前,朱婆婆在家可以自理,会煮饭、养羊、喂猪、砍柴等。经过治疗康复后,朱婆婆现在仍需由儿媳照顾,不仅行走不方便,手也不再灵活,连筷子都拿不起。
在事发当日,男子王某在持枪狩猎野猪,曾用猎狗追野猪。因此朱婆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此案经法院一审、二审,于2020年10月最终判决王某打猎导致野猪受惊咬伤朱婆婆,应当对其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王某应赔偿近56000元。近日,朱婆婆终于拿到了剩下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