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泛滥成灾内地网民提出猎捕吃用 香港可以借鉴吗?
香港连日有野猪出没,上周更有辅警遭一头雄性野猪追咬受伤。渔护署助理署长陈坚峰昨在电台节目表明会采取果断行动,每月进行5次猎杀行动,此举引起爱护动物人士反对。
随著生态环境不断好转,内地的野猪种群日渐扩大,至今已成泛滥之势危及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四川通江县近日展开野猪捕杀活动,并对被捕杀的野猪用生石灰消毒就地挖深坑掩埋作无害化处理。
对于有网民提出“泛滥成灾的野猪被捕杀后为何不可食用”的问题,国家林草局主管的《中国绿色时报》援引专家观点称,严禁食用野生动物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已无害化处理的野猪可加工成动物饲料。
国家林草局在江西等14省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今年7月,通江县被纳入四川省4个野猪致害防控试点县之一。 《通江县野猪危害防控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野猪猎捕由专业猎捕队以枪猎、笼捕、围栏诱捕,禁止使用电击、兽夹等非法手段猎捕;通江全县约有野猪2万余只,根据《方案》要求,2021年通江县计划猎捕野猪750只。
不少网民对野猪无害化处理的方式不解,指野猪好吃味香,若可让民众捕杀吃用,相信野猪数量很快就会减少,“埋了干啥,吃肉啊!”、“野猪肉是个好东西,脂肪很少,全是精肉”、“野猪可是天天运动的啊,都不是虚肉,内质多好”。
对于上述疑问,国家林草局主管的《中国绿色时报》援引专家观点称,严禁食用野生动物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对于捕杀的野猪须按照标准流程处置,在捕杀量比较大的情况下,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和专业部门处理可以加工成动物饲料予以有效利用。
针对野猪泛滥成灾问题,国家林草局曾表示正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多方寻求解决野猪致害问题,一是研究提出有关建议得到立法机构采纳,并在2016年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中予以明确,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二是原国家林业局于2017年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强化调控野猪种群和防控其危害的通知》,指导各地调查评估野猪危害,依法有组织开展猎捕调控活动。三是明确由有关省级主管部门依法下达野猪猎捕量限额,由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狩猎证,对局部区域的野猪实施种群调控。渔护署将月捉野猪5次指惯性出没有危险 即停避孕搬迁研复狩猎队
反观香港做法,渔护署日前以人猪冲突及每年有平均10宗野猪伤人个案为由,提出将捕捉市区野猪及人道毁灭的做法。
渔农自然护理署助理署长(自然护理)陈坚峰昨在港台节目《千禧年代》表示,目标于每月进行5次的捕捉行动,集中在有大量野猪出没的黑点,并重申渔护署非灭绝野猪,只会处理市区出现的野猪,不会捕捉郊区的野猪;而于2017年底推出野猪捕捉及避孕/搬迁先导计划,陈坚峰指因绝育速度追不上繁殖数目,由即日起会停止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