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旬翁开法拉利撞人称踩错油门刹车 CCTV还原真相终获刑9年
2023年,75岁的马某在上海驾驶法拉利时情绪失控,倒车撞伤两名物业人员,他事后声称自己在慌乱中踩错刹车和油门,导致车辆失控。
然而,检察官翻查闭路电视纪录时,发现马某在倒车时多次停顿、启动,刹车灯长亮,且车轮快速转动。经鉴定,马某在倒车、停顿时处于油门和刹车同踩的非正常驾驶状态。今年2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某入监9年。
《新民晚报》报道,2023年3月,75岁的马某驾驶法拉利到住处的二楼停车场。马某想将车辆停在紧邻物业办公室的20号车位,但两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该车位是物业专用,建议其另找其他车位。
然而,马某执意倒车想停在该车位,他不仅在倒车时撞倒一名物业人员,还将站在车后方的另一名物业人员张某撞至墙壁,造成张某骨盆不稳定性骨折、后尿道破裂、失血性休克(中度)等,抢救时输血逾9000毫升,相当于全身换血2次。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五处残疾(最严重的一处六级伤残)。
面对公安机关提问,马某坚称自己年岁已大,在慌乱中踩错刹车和油门,失误操控车辆才撞伤人。
2024年3月,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该案移送至长宁区检察院。接手案件后,检察官积极组织赔偿调解,马某却不愿履行达成的赔偿协议。同时,检察官翻查闭路电视时,发现马某在倒车时几乎未打方向盘,在撞人后则神情自若,也不曾报警或致电120求助。
经反复比对闭路电视,检察官终于发现,马某在倒车时,车辆连续多次停顿、多次启动,刹车灯长亮,车轮快速转动。证人和被害人也表示,曾听到涉案车辆发出巨大轰鸣声。由此可见,案发时马某驾驶的车辆,与车辆正常倒车与刹车时的状态不一致。
检察官随后又驾驶涉案车辆做了现场模拟,实验结果证实,涉案车辆有倒车影像及倒车雷达,案发时马某能从倒车影像中清晰地看到车后的情况。同时踩油门及刹车时,涉案车辆才会发出轰鸣声且刹车灯常亮。实验证明,马某车辆在倒车、停顿时处于油门和刹车同踩的非正常驾驶状态。
此外,马某在倒车时几乎未有控制軚盘,作为一个拥有驾驶年龄28年的司机,一定知道直倒车不可能倒入车位,如此倒车一定会撞到旁人和墙壁,属于直接故意犯罪。
检察官还发现,马某接受讯问时,其情绪激动、容易发怒。经鉴定,马某患有焦虑障碍,但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具有受审能力。
经查,检察院发现,事发当日,马某因物业将其电瓶车充电线拔除,于是向物业交涉,停车时又遭物业人员阻拦,于是驾车发出巨大轰鸣声,警告车后的物业人员让其离开,但物业人员并未理睬,最终马某情绪失控倒车撞人,属于激情犯罪。
长宁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马某在明知车后有人的情况下,仍继续驾驶车辆倒车,并在倒车过程中实施猛踩油门等行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院立即对其决定逮捕,并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法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5年2月,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9年,一审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