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悲剧】不堪丈夫长期家暴 广西妇与子女联手杀人抛尸
撰文: 叶琪
出版:更新:
广西贺州平桂区法院近日审理一宗家庭悲剧,丈夫何某对妻子陈某及一对子女长期家暴,最终陈某与子女联手,趁何某熟睡之际将其杀死并抛尸小树林。
陈某及儿子均因犯故意杀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10年及6年,女儿则另案处理。
案情指,陈某多次遭受何某家暴,例如在2018年7月,何某就因殴打陈某而两次被警方行政拘留。去年2月26日,陈某不堪长期家暴,与子女商量后决定杀死何某。翌日凌晨,陈某趁何某在家中一楼房间熟睡之机,用绳子将何某捆绑起来。
陈某叫来子女后,用枕头捂住何某嘴巴,何某惊醒后反抗并大声呼救,子女就分别按住何某手脚不让他挣扎。与此同时,儿子用事先准备的小刀刺向何某颈部,陈某则在房间门后拿起一把铁锤,朝何某头部连续击打。杀死何某后,陈某清洗房间内墙壁处的血迹,并于当晚将尸体用被子包裹好并用绳子捆住,与儿子一起抛尸至屋后200米处的小树林。陈某又于翌日将何某的床铺拆掉,连同衣物、棉被、铁锤、绳子等物品丢进灶台烧毁。
经鉴定,何某头部因遭受钝器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全身多处损伤为锐器、钝器共同作用形成。陈某于同年3月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及儿子因不堪忍受何某的长期家庭暴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陈某提起犯意并积极实施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儿子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何某对陈某及子女长期家庭暴力,对本案的发生负有过错责任,故被告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