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56岁淫魔掘地下室禁锢16岁少女性侵24天 遭判死刑
去年2月,湖南凤凰县56岁男子龙喜和掳走一名16岁在校女生,用铁链将该女生禁锢在地下室内,并多次强奸该女生。时隔24天后,被囚禁的女生被当地警方解救,疑犯亦被逮捕。近日,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龙喜和犯强奸罪及非法持有枪支罪等,被判处死刑。
据湖南凤凰县检察院早前的通报,龙喜和年过五十仍为单身,有观看色情光碟的嗜好,心理扭曲、变态,遂产生囚禁强奸女生的犯罪动机。实施犯罪行为前,龙喜和做了精心准备。他在网上购买了铁环、铁链、电棍等作案工具,事前又在自家房屋地下挖出地下室作为囚禁场所。
陆媒记者探访发现,该地下室入口在龙喜和的卧室,揭开入口地板后能看到洞口一侧电闸和开关。通过一个小梯子,可进入地下暗室。该地下室不到1.8米高,呈正方形状。不足4平方米(约43平方呎)的地下室地面上和卧室一样,铺有地毡。地毡上的一角散落著碳酸饮品、饼干、梳子和纸巾。地下室内四壁上贴有婚庆装饰品。
湖南凤凰县检察院通报又称,龙喜和挖好地下室后,便伺机寻找年轻女性作为囚禁目标。去年2月,龙喜和开车拉客时,见到一名年轻漂亮的女生在路边招手搭车,于是心生歹意,以“搭顺风车”为名将该女生骗上车。
少女被禁锢地底惨沦性奴
开车期间,龙喜和谎称借用手机趁机拿走该女生的手机,引起对方怀疑。惟该女生试图跳车逃走后,龙喜和仍下车追赶并殴打她,随后用鞋带捆住其手腕、用透明胶带封住其嘴巴,再用麻包袋将其套住绑到地下室,然后用铁链缠住其颈部并用五把铁锁牢牢锁住。受害女生无力反抗,禁锢期间多次被龙喜和强奸。时隔24天后,被囚禁的女生被当地警方解救,龙喜和亦被逮捕。
本年3月19日,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龙喜和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龙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729.6元。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