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生第三胎夫妇皆遭辞退? 官方:因多次沟通无果
内地网络上周六(2日)流传一篇文章,指广东云浮公安警员薛先生因为生第三胎,他与其在当地小学任教的妻子双双遭到辞退。
云浮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周一(4日)回应此事指,辞退薛先生的原因并非超生那么简单,而是其超生“带来一些衍生问题”,在多次沟通无果情况下才将他辞退。
网传文章称,薛先生的妻子意外怀上第三胎后,曾前往当地计生办咨询,在得到对方答复“可以将孩子生下来”后,他们才决定生下孩子。然而,在妻子怀孕5个月后,薛先生工作所在的云浮市公安局却多次要求他带妻子到医院“采取补救措施”或辞职,他本人并未应允。
文章指,2018年12月29日,在薛先生多次拒绝堕胎后,云浮市公安局决定将他辞退。2019年3月6日,薛先生向云浮市组织部进行申诉。同年6月11日,组织部作出决定:支持云浮市公安局决定。随后,薛妻亦被其工作所在的云浮市第一小学开除。
云浮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周一(4日)表示,“单位肯定是不会随随便便就辞退一位公务员”,辞退薛姓警员的原因并非超生那么简单,而是其超生带来一些衍生问题,在多次沟通无果情况下才将他辞退。但该工作人员并未透露辞退薛先生的原因。
不过,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负责管理计生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早前表示,谢女士生三胎是其被学校开除的重要原因。
对于事件,薛先生接受陆媒访问表示,家中最大的孩子是男孩,今年8岁,还有一个女孩今年3岁。2018年6月,妻子发现自己意外怀孕,本来打算堕胎,但他随后注意到《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作出修改,对于超生的公职人员会有处分,但不会开除。于是他们决定,即使受处分也要将孩子生下来。不过,两人最终都遭到辞退,还被告知征收社会抚养费人民币153165元(约合17万港元)。
2019年9月6日,谢女士也向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云城区教育局,但法院未予以立案。薛先生告诉陆媒记者,自己和妻子都希望能够回到工作岗位,“现在家庭压力大,除了交款,还要养孩子”。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