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比子大两岁 原告被告名字相同 咸阳法院判决书错漏百出惹争议
撰文: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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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内地有自媒体揭发由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制发的一份判决书,不但程序违法,而且遗漏了主要证据及被告,更离奇的是,将原告、被告基本信息全部写错,“爹比儿子大两岁”等数处离奇错误引来网友的围观。
该案是咸阳市渭城区刘先生因保护承包地受伤状告施工方健康权纠纷案,2017年8月15日在渭城区人民法院立案。三个半月后的2017年12月5日,渭城区人民法院秦汉法庭作出了民事判决书,判决通过挂号信送达给原告刘先生。
看到判决书后,刘先生发现整个一份判决书有近10处错误,而且还“篡改”公安机关证据,扭曲事实真相。判决书上除了作为原告的刘先生与被告名字相同外,其他的讯息包括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全部错误。判决书赫然出现以下资料:“原告:刘某,1970年生”、“代理人:刘某,1972年生,系原告刘某之子”。
刘先生指,判决书还篡改捏造公安卷宗中原告儿子口供证言部分,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款300元”改为“罚款400元”。刘先生更称,该判决书还出现程序违法、遗漏证据、非法剔除被告、对已故人员未标注等其他诸多笔误。
发现上述错误后,刘先生委托儿子多次要求法官修正笔误。但法官仅勉强更正刘先生以及被告的出生年月日,对其他错误称被告已经上诉,要求刘先生到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更正。昨日(4月8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该院注意此事后,当即展开调查,当事法官声称已予以修订补正,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