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少年杀8岁女童案开庭 家属:凶手毫无悔意其父母至今未赔偿
2022年9月,甘肃13岁少年小刘(化名)疑被母亲打骂后,对女性生出仇恨心理,持刀杀害8岁邻居女童小悦(化名)。
6月26日下午3时,该案在陇西县法院开庭审理。小悦父亲龚某某称,女儿遇害后,其遗体还被凶手侮辱,且遗体多处被凶手用刀划刺。
疑因校园欺凌与母亲打骂仇女 预谋杀人目标中有母亲
2022年9月25日,甘肃定西某村一名年仅8岁的女童小悦遇害,嫌犯为邻居家的13岁少年小刘(化名)。
《红星新闻》报道,其母称小刘此前曾遭受校园欺凌,自己也会因写作业不积极打骂小刘,但未曾想小刘因受母亲打骂对女性生出仇恨心理。小刘预谋的杀人目标有自己的母亲和一些成绩好的同学,但最后锁定小悦。
案件资料显示,案发前小刘已准备好水果刀、刀片、即弃手套、胶绳等作案工具,之后又以邀请小悦玩耍为由将她骗到林地。据亲属忆述小悦遇害场景,她的裤子脱到脚踝处,腹部被划开,身体多处刀伤,家属还指,小悦死后尸体被侮辱。
凶手毫无悔意 其父母至今未赔偿
小悦父亲龚某某曾表示,“(被告)知道自己不会判死刑,所以面不改色”,于是他此前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据报道,龚某某提供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显示,小刘羁押至今,对自己所犯错误持无所谓的态度,丝毫没有悔罪,心理极不健康,存在较大的危害性。
《起诉书》还提到,牛某某和陈某某作为父母,对小刘疏于管教,导致他残忍杀害小悦,至今未向小悦家属道歉、赔偿,获取谅解。
此外,龚某某指案发后,小刘的父母带着他们的小儿子离开,“我现在就想给孩子讨个公道,必须严惩凶手”。
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后 目前共审结类似案件4宗
中国2021年3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降至12周岁,去年12月21日,最高检核准同意追诉被告人小刘的刑事责任。
此案是下调后,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一起被告人在犯案时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刑事案件,据最高法今年4月发布的信息,人民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龄在12至13岁之间,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若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