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母打骂后仇恨女性 13岁男生杀害8岁女邻居 最高检核准追责
前年9月,甘肃定西13岁男生小刘(化名)疑被母亲打骂后,对女性生出仇恨心理,并持刀将无辜的8岁邻居女童小悦(化名)杀害,其后更回家淡定洗头发。及至今年3月20日,案件在由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追诉其刑事责任。
根据2021年3月起施行的内地《刑法修正案(十一)》显示,最低刑责年龄由14周岁降至12周岁。有专家对此表示,未成年人虽不适用死刑,但若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
据《红星新闻》报道,小悦是一名由爷爷嫲嫲照顾的农村留守儿童。2022年9月25日中午,身穿粉红色衣服的小悦出门玩耍,被身穿深色衣服的小刘手持长条状物体尾随,并最终在半山腰的树林将小悦杀害。
小悦的爷爷久久未等到孙女回家,便四处打听下落,还曾到小刘家询问,惟小刘当时表示“不知道”,还淡定的洗着头发。直到案发当日下午4时许,才有村民表示在树林中发现小悦尸体。
小悦的家属忆述,发现小悦的尸体时,她的裤子被除到脚踝处,腹部被划开,身上有多处刀伤,并指“小悦死亡后,尸体被侮辱。”
案件相关资料显示,小刘在案发前就准备了生果刀、刀片、一次性手套、胶绳等作案工具,预先放置小悦家附近,之后又以邀请小悦玩为由将她骗到案发地。
案发后,经鉴定小刘精神状态正常,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同意追诉其刑事责任。不过,小刘在羁押期间,无悔罪改过心理,对自己所犯错误持无所谓的态度。
据了解,小刘被母亲打骂后,对女性生出仇恨心理,杀女性泄气的犯罪动机,小刘预谋的杀人对象有自己的妈妈、以及成绩好的同学等人,但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小悦身上。直至案发当日小刘被警方带走后,他的母亲才知道小刘仇恨女性。
对于案件,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指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意味只有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才能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由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若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若最高检没有核准追诉,案件就要退回到行政系统,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