巿建局盛德街项目试行“预先批地” 日后或扩充套件至大型重建项目
市区重建局行政总监韦志成今日(16日)发表网志指,为压缩处理批地申请的工作流程,加快重建,局方正研究日后推行较大型的重建项目时,试行应用“预先批地”,即当项目内剩下较少并已有搬迁安排的占用人,便会因应招标计划,提早向政府申请预先批出地契文件,对已平整的范围提早施工,减少整个地盘因少数楼宇有待清场而闲置的时间。
韦志成表示,“预先批地”将会以九龙城盛德街公务员建屋合作社作试点,并会检视执行情况,考虑在日后推行至九龙城、深水埗、油旺区的大型重建项目。
韦志成指,市建局在去年6月改变以往“先清场、后招标”的程序,于大角咀橡树街项目试行“预先招标”模式,在清场的较后阶段便筹备展开项目招标的工作,项目因而提早了约一年时间完成招标,觅得合作发展商提早接手项目,预早进行项目的详细设计和拟备相关图则,提交予政府部门审批。
不过,纵然项目采用了“预先招标”,若项目内仍有少数未能按时迁出的个案,市建局在完成招标后亦不能为有关地盘提交批地申请,相关工程也不能展开,未算完全达致加快施工的目标。尤其在涉及较大规模的项目,要待完全清场才能批地的做法,将令地盘范围内大部份已经清场和平整的土地,因等待批出地契而需要闲置,以致建造地库、地基以及铺设基建设施等一连串复杂的工程,都需要顺延,拖慢重建项目的进度。
盛德街项目试行“预先批地”
故此,韦志成表示,研究在日后推行较大型的重建项目时试行应用“预先批地”的概念,即视乎清场进度,当项目内只剩为数甚少并已有搬迁安排的占用人,清场的复杂性较低时,便会因应招标计划,提早向政府申请预先批出一份具附带条款的地契文件。
获批的地契与一般地契同样会涵盖项目的准许发展引数和一般土地管理条款,亦会同时列出附带条款,注明市建局需要继续履行协助占用人迁出的责任,并承担一切所需的支出。
韦志成指,“预先批地”下市建局和合作发展商可以因应清场进度,灵活调整施工安排,包括为仍有占用人居住的楼宇,做好保护措施;对已平整的范围提早施工,令整个建造工序提前展开,缩短等候时间。他续指,亦正因为清场的责任和承担范围在相关地契条款内清晰列明,将有助消除发展商考虑出价时,因项目仍未完全清场此因素而引致的额外风险,影响标书的竞争力。
有助资金提早“回笼” 补充储备
局方和政府正就“预先批地”制定相关的执行框架,包括审批地契条款、仍被占用楼宇的管理安排、占用人的处理等工作范畴作仔细研究,并拣选九龙城盛德街项目作为“预先批地”的试点。
盛德街项目涉及30幢楼宇,目前只有3幢楼宇内仍有少数占用人居住,可以分阶段为已清场和平整的土地,开始建筑工程,减少整个地盘因为少数楼宇有待清场而闲置的时间,提升效率。
韦志成指,未来数年,市建局尚有多个大型项目踏入收购期,透过“预先批地”,局方不需要待整个项目完成清场,已能获地政总署提早批出项目的地契,继而推出招标,有助资金提早“回笼”,补充财政储备,以应付庞大的收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