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监局:部份境外物业投资项目 或受证券及期货条例规管
撰文: 蔡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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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证监会发出有关非认可投资计划警示,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今(30日)表示,不论是消费者或参与境外物业销售的持牌地产代理均应留意,部份境外物业的投资项目,性质上可能并非为单纯的物业买卖,而有可能是集体投资计划,受到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管。
境外物业投资或是集体投资计划
地监局欢迎证监会向公众发出有关非认可投资计划警示,地监局稍后将会向持牌地产代理发出通讯,提示他们要阅读及留意证监会的相关网页,避免进行或推广非认可之集体投资计划。
地监局又指,该局不时透过传媒提醒消费者,购买境外物业(尤其是未建成物业)十分复杂,并涉及风险,即使透过本地持牌地产代理进行交易,亦无法确保物业能如期落成。该局今晚(30日)将在本港主要电视频道推出全新制作的相关宣传片,加强向消费者发放相关提示讯息。
今日(30日)下午证监会推出一项新措施,就疑似集体投资计划的安排向公众发出警示,指出向香港公众发售非认可集体投资计划,或在没有取得证监会牌照或注册的情况下,推广或分销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或属犯罪。当中可涉及海外房地产或非传统资产及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