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自置居所比率创廿年新低 35岁以下业主比率跌至7.6%
立法会秘书处今日(1日)发表一份名为“自置居所对香港社会经济的影响”的《研究简报》。报告提及,本港自置居所比率创二十年新低,其中,35岁以下年轻世代业主比例,由1997年的22.1%大幅萎缩至2019年不足8%;至于首次置业人士的平均年龄亦推迟至44岁。
楼价劲升四倍 自置居所比率跌穿8%
报告指,自置居所可为社会带来明显效益,包括培养社会归属感、促进社会政治稳定。然而,本港楼价于过去十五年(2004至2019年)间急升近四倍,自置居所比率却下跌至2019年的49.8%,为二十年新低,虽然2020年后期微升至51.2%,仍远低于富裕经济体系的60%水平。
此外,自置居所的户主,亦逐步倾向年长人士。35岁以下年轻世代在整体自置居所户主比例,由1997年的22.1%大幅收缩至2019年的7.6%。相反,于2019年,60岁及以上的年长户主于相关比例中占41%,较1997年的21%,相应比率上升一倍。
惟同时,2019年有约11.2万个拥有资产的长者家庭活在贫穷线之下,比例相等于居于自置单位年长户主的五分一。有意见认为这代表退休保障不足。
三分二业主“供完楼” 可助子女置业
此外,多达三分之二的本地业主于2016年已缴清按揭贷款,意味他们拥有较强的购买力,可添置额外单位作为子女的第二居所,或为收租的投资物业,这或对跨世代的财富分配构成影响。
报告又引述其他调查,发现本地父母在财政上倾向支持子女置业。以房委会为例,2017 年的资助出售房屋买家中,约 22%获父母资助缴付首付。另一调查则显示,约七成本地父母愿意协助子女置业, 当中一半更准备为此把自身居所重新按揭。
至于住户的居所租住权分布亦出现重大变化。2009至2019年期间,公营或私营房屋的租户数目增幅最大。这与1997至2008年期间最大的相应增幅来自于自置居所住户,形成强烈对比。
新增私楼多由投资者持有 单凭工资难置业
2009至2019年期间,私楼单位的净增业权大多由投资者持有,并放租予租户,而非自住。虽然普通租户亦可努力储蓄置业,但单凭工资,较难在物业市场与其他买家竞争,这对社会流动,构成连锁影响。
中长期展望,提升自置居所比率仍然充满挑战,政府未来十年的私营房屋落成目标,年均量仅为1.29万个单位,低于2010至2019年期间的1.35万个实际落成量。整体可供出售房屋的供应量,与社会需求仍存在颇大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