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税】仲量联行︰若税率与差饷相若 发展商投地或较不进取

撰文: 黄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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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量联行公布《住宅销售市场》报告,预期若政府引入的空置税所征收的税率与差饷相若,发展商投地将不会如以往般进取,然而,整体楼价于短期内下跌的机会不大。

市场普遍预期政府将于6月底前推出住宅空置税,透过现时的征收税务渠道向新建住宅单位征收有关税项。

政府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为止,空置的42,942 个住宅单位中,占有约21%为新建单位,较2013年录得的8%显著上升,原因是部分发展商采取善价而沽的销售策略。不过,数字仍远低于2006年录得的30%,当时空置的新建单位达19,000个。1990年后香港住宅空置高峰期为2002年所录得的74,200伙。

截至去年底为止,本港空置的42942 个住宅单位中,新建单位占约21%。﹙路透社﹚

料发展商出价不会如以往进取

仲量联行资本市场部区域董事莫凯杰表示,空置税将令发展商添上要把存货于短期内出售的压力,为达到收入最大化及减低空置税成本,发展商新盘开价策略将因而有改变。发展商日后投地时,因预计持有项目的成本会增加,为确保最低利润,出价不会如以往进取,长远而言,地价将有所调整。不过,影响仍要视乎税率的高低。

该行研究部副董事则车永筠表示,根据政府向出租物业征收的税率作估计,按物业的应课差饷租值征收5%空置税尚不属惩罚性税率。此税率相等于在现时普遍的租金回报率﹙约2.3%﹚扣减0.1%,尽管如此,发展商会因而放弃住宅物业的潜在升值空间,自1990年起住宅楼价平均每年的增长率为7.2%。与此同时,发展商或会趁市场对住宅需求大时,把额外的成本转嫁买家。

莫补充又预料实施空置税将衍生不公平的问题,财力较雄厚的发展商受空置税的影响较小,发展商出售存货的能力将视乎项目本身的固有特点,以及批出预售楼花同意书等外在时间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