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谋定价|美联入禀推翻竞委会决定 披露施永青曾拒接受宽待政策
美联(1200)旗下美联物业及香港置业等,在2023年11月遭竞争事务委员会入禀指控联同中原及利嘉阁制定代理最低佣金率,违反竞争法,而涉案的中原集团因向竞委会申请“宽待政策”获接纳而不被提告。
美联等昨日(18日)就上事件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指美联于中原申请“宽待政策”前7星期,已提出申请不过被拒,但基于政策申请是“先到先得”,质疑竞委会做法违反政策,要求法庭推翻决定,并声明美联一方获资格提出申请,以及申请永久终止诉讼。
申请人美联物业代理、香港置业(地产代理)及美联集团;拟答辩人竞争事务委员会。
入禀状指,2023年1月6日,竞委会发出新闻稿表示,留意到传媒报导申请人、中原地产及利嘉阁4间地产代理商,有关一手物业交易佣金的内部通告,竞委会展开调查。
施永青曾指“是有原则的人”、不接受宽待政策
申请人指,同年3月1日,竞委会与中原集团主席施永青会面,根据会议录音记录,竞委会当时表明尚未得出违反竞争法之结论,而施永青当时表示是有原则的人,不接受宽待政策,愿为公司承担责任,并已向员工表示须如实回答竞委会提问。
申请人于同月13日正式向竞委会就“宽待政策”提出申请,惟对方表示不适用,申请人当时认为另有人选已获“宽待”,竞委会同日续调查个案,并与申请人之员工会面。
申请人表示,根据竞委会会议记录,同年5月2日,竞委会曾与施永青见面,并向施永青解释“宽待政策”与“合作政策”之分别,提及于“合作政策”下,或会被施加巨额罚款。同月4日,中原一方去信竞委会申请“宽待政策”获批。
美联指较中原早7星期提出申请“宽待”
申请人指,同年11月14日竞委会召开记者会,指中原及利嘉阁基于“宽待政策”下“先到先得”原则提出申请,因此获宽待而不被提告,于传媒追问下,竞委会一方重复提及“宽待政策”可以简单理解是“斗快”。及至2024年1月初,申请人方从竞委会披露的文件得悉,申请人比中原早7星期提出申请,申请人指因施永青得知或会涉巨罚款后才改变心意提出申请。
入禀状指,申请人认为竞委会做法不合理,亦不符合“宽待政策”的“先到先得”原则,要求法庭颁令撤销拒绝申请决定,并声明申请人有权作出申请,以及颁令竞委会应予申请人获宽待资格,以及申请永久终止诉讼。
竞委会事件主要涉及2023年初,本港四大地产代理行发出内部通知,指示由2023年1月1日起,所有一手新盘成交实收佣金必须最少2%或以上。当时引起竞争事务委员会(下称竞委会)关注,并指评估有关行为会否引起《竞争条例》下的竞争问题。此外,当时地产代理监管局(下称地监局)也呼吁地产代理避免触犯《竞争条例》,又指违反竞争守则可被施加罚款(最高为公司年度营业额的 10%,最长三年)。
而同2023年11月,竞争事务委员会入禀控告美联物业、其管理层及香港置业,涉嫌连同两间地产代理公司合谋订定佣金比率。不过涉及案中的中原集团,由于申请《宽待政策》,协助调查,因此未被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