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森:我们与他人的心灵是怎样互相理解的?

撰文: 唐晋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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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美国哲学家当劳・戴维森(Donald Davidson)出生于美国麻州春田市。1935年戴维森得到哈佛大学的奖学金入学,首先读英文系,两年后转为主修古典学与文学。可是这位学生跟哲学渐渐建立起关系,他于二年级时听过怀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的课,他亦要面对四次综合考试,分别考伦理学、哲学史、逻辑学与形上学,此时他最感兴趣的是哲学史与观念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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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戴维森再次得到哈佛的奖学金,成为研究生,这次他选了主修古典哲学。戴维森修了奎因(W. V. Quine)的逻辑课,接触到老师的《数学逻辑》,受到极大的影响,因而进入了分析哲学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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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森的学术兴趣涉猎甚广,从古老的哲学领域如形上学、存有论与认识论,到分析哲学的重要分支语言哲学与心灵哲学,甚至到音乐哲学他都有著述与讲授。此外戴维森的思想跟诠释学与沟通理论有相近的问题意识,亦对文学理论有贡献,因此戴维森虽属分析哲学,但不如阵营中的多数其他哲学家,而跟欧陆哲学有所的接合。

纵然有著如此的思想广度,戴维森却被公认为思想与问题意识都非常统一的哲学家,戴维森终生最关注的问题,在于了解人类如何彼此沟通与互动,并透过思考我们是如何如能理解他人的说话(speech)以探讨:一、意义的一般性质;二、人对于命题所抱有的各种态度,诸如信念、欲望、意图等,例如“她相信她已经赢了”之中的“相信”所表示的;三、对应于我们自己的心灵、他人的心灵与我们周遭的世界,我们所处的认识论位置。

当劳・戴维森(Donald Davidson)

基进诠释与慷慨原则

我们到底是如何理解/诠释(interpret)他人的说话,这问题对于戴维森的思想有著基础的位置。戴维森提出一种基进诠释(radical interpretation)的情况:一个基进的诠释者,首先最好跟说话者在语言上没有共通性,这样诠释者就对于说话者所使用的词语没有任何预设的知识,更理想的状况是一个人身处完全陌生的国度,在语言完全不通之下跟说话者对话。

此时,基进诠释者要做的,就是要辨认出两件事之间的关系:一是说话者对于自己所说的句子所抱持的“当真态度”(hold-true attitudes),二是说话者身处环境的状况与发生的事件。假设说话者的“当真态度”,是他对于自己所说句子的知识,与他所相信的事的结果。如此,当说话者知道 s 句子的意思是指 p,并且相信 p 为真,那他就会当 s 为真。

如果诠释者知道说话者当一句子为真,并且知道对方相信著甚么,那诠释者就可以推论出那句子的意义。相返,若诠释者知道说话者当一句子为真,并且知道对方说的这句子的意义,那就可以推论出说话者相信著甚么。因此在对话之中,对真理的信念与句子的意义之间是可以互换的,诠释者亦凭此可以建立起关于在某一时间与状况之中,说话者与他的言说之间的关连的种种假设。

基进诠释描述出沟通的必要与充份条件,但我们要先假定说话者的信念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致与正确,而戴维森称这个假定为慷慨原则(principle of charity)。

Donald Davidson《Essays on Actions and Events》(Oxford University Press)

认识的三角

如上提及,戴维森在认识论上认为我们有三种知识:我们自己的心灵、他人的心灵与我们周遭的世界。戴维森认为三者对于彼此都是必要的,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化约到另一个;他亦反对我们将对于自己心灵的知识,放置在对他人心灵与外在世界之上的优先位置。笛卡儿休谟将知识的优先性建立在自己的心灵,列维纳斯则建在他人的心灵,而逻辑实证论者就以外在世界的知识为优先——戴维森反对这些思想倾向,并认为若我们有其中一种知识的话,就必定同时亦有其余两种知识,他的认识论,就建立在哲学史的这个巨大铁三角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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