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汉为争产杀妻剁尸二审逆转判免死 法官:智力较低且患抑郁症
台湾桃园市69岁男子陈登科,2018年5月因离婚财产分配问题,将妻子杀死并剁尸7块,分装在雪柜和胶袋中。法院一审判死刑。
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日(30日)二审宣判,法官考量陈男智力在中下水平且罹患抑郁症,加上年近70岁、坦承犯行等因素,逆转改判无期徒刑。
据台媒报道,被告陈男与死亡的妻子简美珠(殁年69岁)1987年结婚、2016年离婚,又在2017年8月间登记复婚。两人育有1子1女都已成年,事发3天前两人再度商定离婚。
女儿发现诡异袋子 打开竟是妈妈头颅
根据一审法院调查,陈男认为离婚时简女答应要给他一半财产,却始终未履行,而心生不满。案发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10点多,陈男因离婚财产分配一事与简女争吵,他最后气的到厨房拿菜刀挥砍简女头部,简女倒地后陈男再以手摀住口鼻致死。陈男遂将尸体拖进浴室,以菜刀、铁锤,将尸体切割成7块,装入塑胶袋或收纳箱并洒石灰防止尸臭四散,内脏则装袋放进雪柜。
2人的女儿察觉有异,隔天前往陈男住处找妈妈时,发现装有异物的诡异袋子。女儿怀疑妈妈遇害,赶紧提著袋子前往派出所报案,当著警员的面打开袋子一看,竟是妈妈的头颅,女儿当场吓傻,全案因此爆发,震惊社会。但陈男应讯时却做出奇怪的供述,不断说妻子是被“木头阿姨”杀害分尸。检方依照“家暴杀人”罪嫌,对陈男提起公诉。
陈男指“木头阿姨”犯案 儿女:从未听过
一审法院审理时,法官对陈男所称的“木头阿姨”存疑,但依据精神鉴定结果,认定陈男于犯案时具有完整的行为能力,不适用减刑,重判陈男死刑。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时陈男还是主张“木头阿姨”犯案,并非自己所为。高院也传唤2人的女儿、儿子分别出庭,其中女儿为陈男求情,认为陈男心地善良,会逗弄外孙,虽然父母离婚后经常争吵,但双方从未动手;但儿子则希望司法判处父亲最严厉之刑。子女均作证从未听过“木头阿姨”,且根据陈男的就诊资料显示,并没有幻听、幻觉或言语混乱的纪录。
二审法官认为,过去陈男并无刑事案件等不良纪录,子女也表示未曾见父亲对母亲施暴,因此考量智力水平在中下程度,罹患持续性忧郁症,再加上年纪已近70岁,检察官侦讯、法官羁押期间,陈嫌也坦承自己的犯行,认为无期徒刑可使终身与外界隔绝,也足以防御对社会所产生的潜在危险,因此死刑并非是唯一的处罚方式,改判无期徒刑。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