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夫偷食遇恐怖小三 付450万仍遭无止境勒索:小心你两个小孩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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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郭姓男子与林姓女子有婚外情,林女以保障为由,要求郭给她150万元(台币,下同)到手后,涉嫌以“我一定给你死”、“注意你那2个小孩子”,又恐吓郭给她300万元得逞。郭录音后告林女恐吓取财,林女否认犯行,指钱是郭自愿给的,录音内容是酒后讲气话。基隆地检署侦结,认定林女触法,依恐吓取财罪嫌起诉。

检警调查,郭男与林女曾为男女朋友,去年9月林女对郭说“你老婆有BMW,我也要一个保障,要给我150万,否则要公开两人关系,并到你家里及公司闹”,郭心生畏惧,去年10月先后给林女70、80万,合计150万。

去年12月16日林女又在信二路租屋处,对郭男说“两个人怎样,协调好不给我300万是不是”、“我先警告你,你付出的代价会更大,还有注意你那2个小孩子”。郭心生畏惧,签了1张300万元本票给林女。

数日后,林女又在租屋处对郭说,“我想要杀了你全家”、“你如果把我逼到300万都拿不到的时候,你就会知道,看我会怎么做”,郭在今年1月16日与林女到银行领出327万元,其中300万元交给林女并取回本票。

今年1月20日林女在租屋内对郭说,“你马上可以给我走,你看我会不会杀了谁”、“你两个小孩都会出事”、“我也可以杀人灭口”,郭男事后提告。

基隆地检署侦结,认定林女触法,依恐吓取财罪嫌起诉。(联合新闻网提供)

林女供称,郭是出于承诺给她保障及赠与才给她300万,她也有付出感情。至于录音内容是她在租屋处喝醉酒讲的气话,不知道郭会录音。如果她恐吓取财,郭早就告她了,不会心甘情愿给她钱,且一次比一次多。

检方认为,郭男指林女以“你老婆有BMW,我也要一个保障,要给我150万,否则要公开两人关系”等话恫吓他,无录音或证人可供证明。两人曾为男女朋友,给林女150万不能排除是出自感情因素,此部分不起诉。林女要求郭付300万有录音、银行领款等事证,认定林女供述为卸责之词,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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