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单亲妈妈遭性侵兼抢钱 台男大学生扮警察犯案被判监20年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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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的男子廖经纬因缺钱花用,多次伙同男大生何政庭锁定“一楼一凤”方式从事性交易的女子,假扮警察闯入屋内,强行性侵女子,再要胁不给钱就得坐牢,抢走女子的数万元台币现金。检方依加重强盗、强制性交、冒用公务员行使职权等罪嫌起诉,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判廖15年徒刑、何20年徒刑,可上诉。

廖(32岁)因毒品、枪砲、伪造文书等案件入监服刑,2016年假释出狱,他假释尚未期满,便因缺钱花用,去年1月4日下午5时许,伙同在酒店工作认识的何(21岁),上网“捷克论坛”和一名独自从事性交易的女子联系,廖先前往女子租屋处消费,完事后要求女子陪同下楼,此时何突然闯入女子家中,佯称自己是警察,恐吓“如果送警局要罚款20万台币(约港币5万元),且还要坐牢”,要求女子拿出3万元台币(约港币7600元)了事。

何拿出手机打给女友,假装向警察同仁报备,“学姊,有查获妓女户,请在楼下准备”、“要查毒品”等语,女子不疑有他,但身上没有多余钱财,只能交出和廖性交易收取的3000元台币(约港币760元)给何。何更要求廖离开房间,恐吓女子“打死你也没人知道”,要求女子替他口交遭拒,他竟要求女子脱去衣服,替自己戴保险套后,强行性侵女子。

年约40岁的2名被害女子皆是单亲,独自抚养孩子成长,才选择在租屋处卖淫维生,透过互联网联系男客,未料遭劫财劫色,事后报警处理。(GettyImages/视觉中国)

两人得逞后,同日晚间又以同样手法,和另名女子约定消费按摩,廖进入女子租屋处后,佯称没有带钱包,将大门打开,何闯入屋内锁上大门,对女子佯称是派出所警员,强行压制女子双手,假借搜身的名义,抓捏女子胸部,其中一人还企图指侵女子,所幸女子强行反抗未得逞。廖事后将女子带进厕所,脱光女子衣物,何则趁机搜刮女子财物,得手2万9300元台币(约港币7400元)。

据了解,年约40岁的2名被害女子皆是单亲,独自抚养孩子成长,才选择在租屋处卖淫维生,透过网络联系男客,未料遭劫财劫色,事后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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