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变态丈夫竟在两入睡孩子旁奸妻 已协议离婚 妻怕吵醒孩子就范

撰文: 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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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男子前年10月与妻子讨论离婚,不顾妻子意愿,竟在两名孩子睡在同房时,性侵得逞,妻子不知夫妻有无强制性交的法条,便未提告,但3天后两人吵架,男子又拉住她肩膀拖行,将她压制在地并咬伤她手臂,她大喊“救命”并赶紧打给友人求救,才正式提告,台北地院依强制性交等罪判处男子3年4月徒刑,伤害罪判处拘役50日,可易科罚金。

男子辩称,他与妻子结婚10多年,生活及性事都已固定,当天妻子要求他按摩胸部,进一步发生关系,还一起共浴、抱著睡觉,妻子隔天还带小孩跟朋友吃饭,身上的伤是激烈性爱导致,另一次则是谈论离婚条件,妻子太激动喊救命,他担心吵到邻居才将妻子“抱回”房间。男子的辩护律师则说,两人结婚多年,多次激烈争吵后,经男子安抚后发生性行为,指控性交的当日两名孩子还睡同房,都没被吵醒,还录制性爱及情趣影像,妻子的指控是想争夺小孩监护权等诉讼。

女子则指控,两人早已协议好要离婚,男子却不愿办登记,当天男子要求她带孩子离开,但孩子很敏感,她希望再给一点时间,两人便发生争吵,男子却说再不走就要履行同居义务,强压她到床上,并说“这是比肌耐力的时候”,虽然她又踢又咬的抵抗,但仍被男子性侵得逞。女子表示,男子威胁乖乖抱著睡觉才能带小孩出门,她才放弃反抗,隔天发觉阴道不舒服会痛,友人建议下她才去验伤,但没有提告。

判决指出,男子辩称发生性行为没有吵到孩子,但妻子则说“身旁有3、6岁的孩子,她觉得太难看了,不敢吵醒他们”,当时也不知道夫妻有无违反性交意愿的法律,第一时间才没提告,但之后两人又吵架,她又被家暴,打给友人求救后才报案。

法官审酌,妻子的手臂有被重压的伤势,身体包括脸部、胸部和大腿内侧多处受伤,男子不尊重配偶的性自主,强迫性行为,犯后还否认犯行,指责妻子说谎,犯后态度不佳,考量无前科,又与妻子和解,判刑3年4月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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