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不满Google垄断广告市场地位 让用户可拒绝提供网络浏览记录
撰文: 欧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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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1月28日宣布将会容许互联网使用者,选择提供给Google及Facebook等大型科技公司的数据,从而限制这些公司利用用户的网络记录,以加强销售产品的能力。
澳大利亚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ACCC)表示,有关措施是旨在改革网络广告,及挑战Google和Facebook等科技巨头的主导地位。
ACCC声明表示,网络广告行业缺乏竞争、选择和透明度:“Google在广告技术供应链中占有重要地位,再加上其巨大的数据优势,意味Google有能力影响市场运作。”声明又指Google在澳大利亚的广告收入份额估计在50%至100%之间,大大增加企业的广告成本,最终影响消费者支付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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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澳大利亚近日就应对Google及Facebook等大型科技公司,推出的抗衡措施的一部分。澳大利亚政府计划立法要求网络平台转载新闻内容时需向相关新闻机构付费,Google罕有发出威胁,警告Google会全面停止向澳大利亚提供搜寻服务。
Google是全球,包括澳大利亚最多人使用的搜寻引擎,被澳大利亚政府形容实质垄断。政府称由于阅读新闻的人会因此使用Google等网络平台,认为它们应向新闻媒体机构支付公平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