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食素食】杂食者的迷思:为何狗是宠物 猪是盘中餐?
跟以往一样,广西玉林荔枝狗肉节在一片争议声中开幕。外国媒体广泛报道事件,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纷纷谴责吃狗肉这种行为残忍、不文明。一众荷里活影星更录制了影片,呼吁抵制狗肉节。甚至在中国,亦有逾六成民众支持取缔狗肉节,有爱狗人士甚至专程前往玉林付钱买狗,希望“救得一只得一只”。
善待动物虽然是普世价值,但围绕狗肉节的讨论并非一面倒。吃狗肉的人被斥野蛮、冷血不是人,反对吃狗肉但会吃其他肉的人被嘲伪善、没逻辑。惟事实是,世界上绝大部分人都不能平等看待所有动物,不能给予海豚、企鹅、蛇、鳄鱼同等的人道关怀,难度就等于我们没资格为受苦的狗只发声?有关的讨论令人恍如跌入道德泥沼,进退两难,没有人能够抽身。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最广为人知的,相信是荔枝狗肉节。这个有近600万常住人口的城市,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举办狗肉节。当地人在夏至当天欢聚一堂,一边吃狗肉,一边品尝荔枝或荔枝酒,边吃边聊,非常热闹。
关于狗肉节的由来,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民间有一种说法指玉林天气炎热,民众辛劳工作过后往往喝白粥解渴,久而久之体质变得虚寒。当地人相信“吃了夏至狗,西风绕道走”的说法,认为在每年最热的一天,进食属性燥热的荔枝和狗肉,有助驱走寒气。
不过有当地居民称,吃狗肉并非玉林特有的饮食文化,贵州、吉林等地也有吃狗肉的习惯,玉林狗肉节和光棍节一样,只不过是商家刻意制造出来的一个节日。当然亦有人表示聚餐吃狗肉是数百年来的传统,借此联系族人情感,并无不妥。
姑勿论狗肉节是否当地民间传统,宰杀人类的好朋友已超越不少人的道德底线,国内以至世界各地都有民众齐声谴责中国人的“野蛮行为”。然而,除了中国人外,韩国人、墨西哥人以至瑞典人也有食用狗肉的习惯,为什么只有玉林人吃狗肉特别惹人反感,受尽千夫所指呢?
伪文化 真牟利
原因之一是狗肉节起源于2009年的玉林美食节,并非传统节日。将一个商业活动包装成文化活动,再假借传统之名宰杀大量狗只,尤其令人反感。
即使同样是杀狗,玉林狗贩偏偏喜欢当众手起刀落,集中在同一天内大肆屠宰成千上万只狗,并将狗尸堆积如山,或将一条条狗尸挂在摊前贩卖,给人极差的观感。无论被宰的是什么动物,也令人难以接受。
再者,有传媒报道部分狗贩故意虐待狗只,要胁动保人士付钱“赎狗”,利用别人的善心赚取不义之财,手法卑劣,令人发指。
世事本来就不是非黑即白,见到可怜兮兮的小狗集体被屠宰,可能会触动到你的神经,但也不代表你会反对狗肉节。部分“反反狗肉节”人士从逻辑角度出发,反问爱狗人士“既然你吃鸡鸭鱼猪牛羊,凭什么阻止别人吃狗肉?难道其他动物就不是生命?不会感到痛楚?因此杀了牠也不算残忍?”
人类思维 充斥矛盾
反对吃狗肉阵营最常用的理据是:“狗狗聪明、有灵性、对人类忠心耿耿,‘你点食得落?’”但这个理据完全站不住脚,因为科学早已证明猪的智商、集中力、记忆力、好奇心和友善程度都不逊于狗,外国也有家庭养猪作为宠物,若按这个逻辑,人其实也不应吃猪肉。
有关讨论让我们跳出日常思维的框框,重新思考我们一直认为理所当然的事。原来人类与动物之间的互动,充满着很多不一致性及矛盾,令我们做出很多不理性、连自己也无法彻底解释的选择。
从演化论看人狗关系
关于人与狗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建立,演化人类学者黑尔(Brian Hare)提供了一种说法。他认为人对狗的感情,除了建立自近代社会的饲养文化,亦可追溯至远古时期。黑尔指出在狩猎采集社会(Hunter-gatherer societies),人类透过互相合作,以狩猎方式取得充足食物。当时人类其中一个最大的威胁是狼群,但人并没有设法消灭狼,反而默许牠们在附近出现,吃人类吃剩的食物。
这种行为正是驯化的开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与人为敌的狼被人类赶尽杀绝。相反,对人友善、攻击性较低的狼,较易生存。久而久之,比较“温驯”的狼生理结构变得更加适应人类的食物、甚至开始理解人类的手势,最后更与人类一起狩猎,这些狼后来演化成狗。
黑尔的理论或许有助解释,为何狗在大部分人心中的地位,高于其他物种。然而,为什么有些动物是宠物,有些是食材,有些被人视为神憎鬼厌,背后的逻辑又是什么?这是个复杂的问题,而且不同的文化都有自己一套约定俗成的看法,不能一概而论。
吃鸡比斗鸡更残忍
专门研究人类和动物关系的美国学者埃尔佐格(Hal Herzog)写过一本名为《为什么狗是宠物?猪是食物?人类与动物之间的道德难题 》(《Some We Love, Some We Hate, Some We Eat: Why It's So Hard to Think Straight About Animals 》)的书,说明人对待动物,从来都持双重道德标准。
埃尔佐格在书中提出一个问题:“斗鸡和吃鸡,哪样较残忍?”毫无疑问,斗鸡是个残忍的活动,在很多地方都是非法的。但我们不知道的是,斗鸡一般可活超过两年,而且从小就生活在舒适、可活动自如的环境中,吃最好饲料,每天接受训练,以迎接两年后的生死决战。
食用鸡呢?牠们的生命只有短短40天,牠们存在世上的每一天都在狭小、不见天日、堆积着排泄物的环境中度过,任务就是不停吃粟米饲料增肥,然后面临被宰杀的命运,死前连太阳、蓝天和白云也没看过。
很多人花好几分钟,想想应该买哪款牙膏。但大部分人从未想过我们吃的是哪种动物,以及为何要吃牠。
埃尔佐格想特别提醒读者:我们每天吃着炸鸡块、鸡扒饭、盐焗鸡时,甚少会去想嘴里这只鸡的牺牲方式是否人道,但当见到有人斗鸡时,就条件反射地批评其他人残忍,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
肉食主义 根深蒂固
社会心理学家乔伊(Melanie Joy)在《为什么我们爱狗,吃猪肉和穿牛皮革?》(Why We Love Dogs, Eat Pigs and Wear Cows-An Introduction to Carnism)中,阐释了为什么人类同情某些物种,却又对某些物种受苦,视若无睹。她认为归根究柢是肉食主义(Carnism)作祟。
所谓主义,即是意识形态,是一种思想、信念、价值观和世界观等,它反映的不仅是个人的看法,而且是社会上某一个阶层或群体的愿望和理想。而乔伊所指的肉食主义,是指人相信吃某些动物的肉是正常、自然,而且是有必要的(normal, natural and necessary)。这种意识形态深深植根在不少人的脑海里,他们从未质疑过食肉的必要性,认为这是既定事实,而非一项选择。
乔伊在美国麻州大学波士顿分校任教社会学与心理学,每逢学期开始,她都会跟一班新同学做实验,要他们形容狗和猪的特性。一如所料,每班学生均以“可爱、聪敏、友善、忠心”来形容狗。但一说到猪就马上联想起“肮脏、恶心、胖、丑”,全都是负面的形容词。
由于所有人都曾与狗接触或相处过,因此清楚了解狗的特质。她同时发现人们对猪的认识(或成见),多数是来自书本、广告、电视等媒体,而非透过亲身经历。当她问学生为什么人要饲养猪来吃?她得到的答案是“不知道,从未想过。可能是,事情本来就是如此。”(it’s just the way things are)。
这正好解释了肉食主义是如何运作。“很多人花好几分钟,想想应该买哪款牙膏。但大部分人从未想过我们吃的是哪种动物,以及为何要吃牠。作为消费者,我们的选择正推动一个每年杀害一百亿只动物的产业。如果我们选择支持这个产业,唯一可以说服自己的理由就是‘事情本来就是如此’。”
乔伊指出人一边抚摸宠物狗,一边面不改容地吃猪扒,是极其荒诞、矛盾的行为。她认为大多数人都不忍看到动物受害,他们之所以接受自己吃肉,除了以为吃肉是别无他选外,背后亦有一套自我保护机制。“我发现有一套心理机制,防止我们将吃肉的经验与事实联系起来,这个防御机制有组织地阻止我们感同身受,封锁我们的意识或良知。”
君子远庖厨 制造道德麻痺
如果你在餐厅吃到一碟美味的牛肉,你会想知道食谱,但没有人想知道这些肉是怎样来的,亦不愿承认有动物因一己口腹之欲被屠宰,更不欲看到屠宰场和肉类加工厂内的画面。正所谓“眼不见为干净”,人为了吃得安心,选择不去思考,身心都保持距离,免得反胃。
在英文当中,“牛”(cow)和“牛肉”(beef),“羊”(sheep)和“羊肉”(lamb),“猪”(pig)和“猪肉”(pork)之间完全没有关系,正是为了切断食物和生物之间的联想,制造道德麻痺。
伪善是改革必经历程
如果你尊重生命,并且相信所有生命皆平等的话,实在没有理由在忌吃狗肉的同时,大啖咀嚼其他肉类。但理论归理论,在现实的层面,任何人要一下子戒掉所有肉类,不用皮手袋不穿皮鞋,绝非易事。
对此,台湾哲学家钱永祥主张较易实践的“量化素食主义”,意思是不要把茹素视为是一套绝对的伦理,不必把自己修炼成道德圣人,而是循序渐进,逐步减少对动物的伤害。
哈佛大学心理学家平克(Steven Pinker)则认为人类的历史,就是暴力在逐渐减少的历史。人类文明的演化就是道德范围扩大的过程。他指出社会经历过多次“权利革命”后,人对于少数族群、弱者、他者的歧视与暴力都明显减少,甚至被视为不可接受。而最后一项推动的权利就是动物权利。
事实上,当我们考虑到狗只的感受时,当我们无法坐视狗只承受痛楚,并反思自己对待动物的方式时,已经代表人类社会在道德层面的进步,说明了人正逐步摆脱野蛮、残忍,跟最理想的目标愈走愈近。
正如英国里兹大学哲学系教授基兰( Matthew Kieran)所言,批评他人伪善,强调道德一致性,其实没什么价值,可能纯粹出于惰性,急于脱身。“在理论与实践的不一致间,反抗者的立足点从何而来?答案就是伪善,因此伪善可以说是改革运动的必经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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