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十九岁的我》争议︱张婉婷亲揭无采访证赴日本拍摄单车亚锦赛

撰文: 吴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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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十九岁的我》因两位主角“阿聆”、“阿佘”公开表态反对该片公开放映,加上曾在片中亮相的香港单车名将李慧诗,亦发长文表达不满,引发热议。该片的争议部分不止牵涉的人物,还有拍摄手法。
片中一幕拍摄其中一位主角马燕茹到日本参加场地单车亚洲锦标赛,导演张婉婷在电台受访时亲述,她与拍摄团队竟然是事前没有向比赛主办机构申请,并在没有任何采访证件之下拍摄。

《给十九岁的我》导演张婉婷在电台受访时亲述在日本无证拍摄场地单车亚锦赛。(影片截图)

《给十九岁的我》导演张婉婷早前接受商业电台《一圈圈》节目访问,大谈关于该片拍摄经历,片中涉及多个英华女学校学生,团队要分组拍摄,当中四位主角“阿佘”、“阿聆”、“阿雀”和马燕茹都是由张导演负责。

马燕茹拍摄期间为单车运动员,经常要外出练习和比赛,张婉婷指拍摄团队中的“师奶组”难以应付,因此由她操刀。片中令人印象深刻一幕,是拍摄团队远赴日本伊豆,拍摄马燕茹参加比赛,不料片段竟是“偷鸡”拍摄。

《给十九岁的我》到日本拍摄马燕茹比赛,竟是无采访证下“偷鸡”拍摄。(《给十九岁的我》预告片截图)

无采访证拍摄单车亚锦赛

张婉婷称,“当时我哋好威武咁,扮自己有permit(许可证)入去。”马燕茹当时所参加的,并非一般比赛,而是2016年1月在日本伊豆上演的场地单车亚洲锦标赛,同一场地之后上演2020东京奥运。

没戴上证件,当然被工作人员截查,张婉婷当时谎称,“我话攞紧,喺上面喇已经。”又指有个很好人的日本工作人员,看到她们一行人等样子纯良,“我话呢个女生(马燕茹)系我哋的”,拍摄团队于是获得放行。

《给十九岁的我》到日本伊豆拍摄亚洲单车锦标赛,拍摄团队并无任何采访证件。(《给十九岁的我》预告片截图)

摄影机摆到最近比赛起点、终点

每逢任何大型国际运动比赛,到场采访的记者、摄影师均须事前登记,获发采访证件才可到场拍摄或采访。虽然不同国家、不同比赛的规则或有一些差别,但原则大致雷同。张导演一干人等却成功混入比赛场地,而且不止一次:“一开始畀咗我哋入去,以后大家一路都觉得我哋系(记者)。”

大剌剌公然无证拍摄而未被发现,张婉婷更“畅谈”个中心得,“将摄影机摆在轨道(赛道)旁边,好庄重咁摆位,即系好似好Professional(专业)咁,千祈唔好惊惊青青……要当自己系国际首席摄影师、记者。我就唔理喇,将摄影机摆到最近起点位同终点位。”

她不止成功拍得马燕茹比赛片段,还有教练指导以及整个比赛场面,甚至连有份参赛的“牛下女车神”李慧诗,也成为她的访问对象,有关片段在《给十九岁的我》出现十多秒。由于李慧诗事前未被知会下“被客串”,令她大感不满,在社交媒体发长文炮轰。

“那是在2016年1 月在日本亚洲场地单车锦标赛的一次访问,访问记者正是导演张婉婷女士。事隔多年,我当然不太记得当时的情况,只记得两件事:第一,日本组委会问我会否接受香港传媒访问,一般赛后访问我都同意进行,因为不希望记者们难做,所以我通常会答应;第二,当时张女士发问的内容很古怪,跟比赛完全没有关系。因为她不是平时访过我们的记者,我只是心中暗想:大概是她没有经验吧!”

“公司同事说可能是我忘记了张女士曾说过的话,可能她会得到我的同意将访问用作纪录片,甚至放上电影公映。是我忘了?我的记性不太好,这段时间,我不断问自己,是我忘记了?平时我都很谨慎,希望向我的赞助商负责,不会轻易接受任何形式的拍摄。我质问自己,我忘了吗?每个月都有访问,我真的忘记这次访问的用途吗?”

“由优先场想到现在,我都难以用“忘记”去说服自己。片段是用作纪录片和电影用途,我怎可能忘记呢?更何况,我从来不会擅自答应商业活动及出镜,如果当时记者真的告诉我,他们会将片段放上电影萤幕,首先,我一定会化妆,然后我会问准体院同事再进行拍摄。”

张婉婷到日本拍摄时,还访问了李慧诗,令后者不满。(Instagram)

“我是‘被通知’成为电影的一部分。”

李慧诗称,“我是‘被通知’成为电影的一部分。”,指出:“每一天都有看过《给》的人问:“你看了没有?”有 Fans 问我会否转型拍电影,我一头无绪(编按:一头雾水)。作为运动员,遇上这些事都会找体院 PR 帮忙,就如学生有事会找老师一样,但同事说她帮不了忙,香港没有肖像权,该片段由张女士所拥有,她将之放上萤幕,没有犯法。而且片段已经公映,追究也没有太大意义。”

她对此质疑,“没有犯法,是否代表那是对的?没有犯法,是否就不用当事人同意?那怕是事先‘知会’一声以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都省去呢?”李慧诗最后说道:“我只是占电影片段十来秒,是‘纪录片’中最‘不知所为’(谓)的一员,我为甚么会在电影中‘存在’相信大家心里有数。这部电影,我不会看,亦不鼓励你看。我恳请我的朋友、FB/IG Fans、大学讲师和同学们不用再追问我所有有关《给十九岁的我》的情节。谢谢。”

《给十九岁的我》以十年时间纪录英华女学校校舍重建期间、六位学生的成长过程。不过当中两位主角“阿聆”、“阿佘”接受传媒访问,声言一直反对将影片公开放映。当中“阿聆”更撰写万字文指:“由始至终都不同意《给》以任何形式进行公开放映”、“公开放映并非我意愿”,知情后尽最大努力清晰向校方和导演张婉婷反映、交涉,但校方说法朝令夕改,由以学生意愿出发,到只用法律角度去解释所有问题。

《给十九岁的我》发生甚么争议?

两位被拍摄的主角学生,均指不认同公映,详情按此

阿聆提出甚么质疑?

她认为学校和摄制团队无尊重学生反对公映的意愿,只引用法律解释。详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