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十九岁的我》引发争议 女车神李慧诗“被出镜”:气上心头

撰文: 普利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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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十九岁的我》当中两位主角“阿聆”、“阿佘”公开表态,指一直反对该片公开放映,引发热议。曾在片内其中一幕亮相的香港单车名将李慧诗,最新在Instagram发长文讲述事前在毫不知情下成为片中一角,文首即以一句:“气上心头”开始,最后直指:“这部电影,我不会看,亦不鼓励你看。”

《给十九岁的我》以十年时间纪录英华女学校校舍重建期间、六位学生的成长过程。不过当中两位主角“阿聆”、“阿佘”接受传媒访问,声言一直反对将影片公开放映。当中“阿聆”更撰写万字文指:“由始至终都不同意《给》以任何形式进行公开放映”、“公开放映并非我意愿”,知情后尽最大努力清晰向校方和导演张婉婷反映、交涉,但校方说法朝令夕改,由以学生意愿出发,到只用法律角度去解释所有问题。

除了两位主角,在《给十九岁的我》亮相十多秒的“女车神”李慧诗,亦在社交媒体发文表达不满。她写道:“气在心头。不要再问我有没有看过《给十九岁的我》。今年年初,有粉丝Inbox 我,电影《给》有我的份儿,我初时没有放在心里,以为只是对白加入我的名字。后来,愈来愈多看过这部电影的观众告诉我,电影的内容不止于对白,是一段访问,当时并未知道那是甚么片段,但担心他们会断章取义,便致电给体院同事,问问该如何处理这件事。体院同事后来在网上找到该片段。”

“那是在2016年1 月在日本亚洲场地单车锦标赛的一次访问,访问记者正是导演张婉婷女士。事隔多年,我当然不太记得当时的情况,只记得两件事:第一,日本组委会问我会否接受香港传媒访问,一般赛后访问我都同意进行,因为不希望记者们难做,所以我通常会答应;第二,当时张女士发问的内容很古怪,跟比赛完全没有关系。因为她不是平时访过我们的记者,我只是心中暗想:大概是她没有经验吧!”

“公司同事说可能是我忘记了张女士曾说过的话,可能她会得到我的同意将访问用作纪录片,甚至放上电影公映。是我忘了?我的记性不太好,这段时间,我不断问自己,是我忘记了?平时我都很谨慎,希望向我的赞助商负责,不会轻易接受任何形式的拍摄。我质问自己,我忘了吗?每个月都有访问,我真的忘记这次访问的用途吗?”

“由优先场想到现在,我都难以用“忘记”去说服自己。片段是用作纪录片和电影用途,我怎可能忘记呢?更何况,我从来不会擅自答应商业活动及出镜,如果当时记者真的告诉我,他们会将片段放上电影萤幕,首先,我一定会化妆,然后我会问准体院同事再进行拍摄。”

李慧诗长文表达对《给十九岁的我》的不满。(Instagram)

“我是‘被通知’成为电影的一部分。”

李慧诗称,“我是‘被通知’成为电影的一部分。”,指出:“每一天都有看过《给》的人问:“你看了没有?”有 Fans 问我会否转型拍电影,我一头无绪(编按:一头雾水)。作为运动员,遇上这些事都会找体院 PR 帮忙,就如学生有事会找老师一样,但同事说她帮不了忙,香港没有肖像权,该片段由张女士所拥有,她将之放上萤幕,没有犯法。而且片段已经公映,追究也没有太大意义。”

她对此质疑,“没有犯法,是否代表那是对的?没有犯法,是否就不用当事人同意?那怕是事先‘知会’一声以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都省去呢?”

李慧诗最后说道:“我只是占电影片段十来秒,是‘纪录片’中最‘不知所为’(谓)的一员,我为甚么会在电影中‘存在’相信大家心里有数。这部电影,我不会看,亦不鼓励你看。我恳请我的朋友、FB/IG Fans、大学讲师和同学们不用再追问我所有有关《给十九岁的我》的情节。谢谢。”

《给十九岁的我》发生甚么争议?

两位被拍摄的主角学生,均指不认同公映,详情按此

阿聆提出甚么质疑?

她认为学校和摄制团队无尊重学生反对公映的意愿,只引用法律解释。详情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