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国务院:各地探索弹性休假及错峰休假政策 缓解出行压力
1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40天。各地要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方案同时提到,各地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以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
《方案》提到,要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优化公众出行政策环境。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各地可结合本地疫情高峰期研判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临时性限制人员流动措施,引导公众尽量避免在疫情高峰出行。
《方案》要求,要保障探亲人员错峰有序回家过年和返岗。各地要通过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方便探亲人员及时查询了解有关防控信息,提前安排行程。各地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对学生及同住人有外地行程的,不影响学生正常上学。
《方案》一并指出,各地要提前发布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消费政策,严格落实优化后的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数据监测,及时共享游客规模、运力等信息,统筹做好运游衔接和运力调配。针对大范围疫情感染、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制定完善滞留游客处置应急预案,及时有序做好滞留游客疏运工作。
《方案》同时强调,各地要统筹考虑春节假期特点、防控措施优化、人员大量流动、出行结构调整、社会公众预期和出行心理变化等新形势,准确把握春运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学生流等呈现的新特点,动态研判不同群体、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客流发展趋势,深入分析、科学谋划,强化引导、分类应对、精准施策,积极帮扶老幼病残孕等群体,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健康咨询等温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