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推“人才房票” 年底前购楼减免高达50% 硕士生减30万

撰文: 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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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政府网站周五(23日)发布《关于印发〈海宁市人才房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称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房票”,其中A类人才金额可议,其后有B类150万元(人民币.下同)至H类人才5万元的各档次。
而硕士、博士生分别被划分在F类、E类,可领取房票金额分别为30万、60万元。其中,全职留用的博士后75万元。

《通知》显示,B类人才150万元;C类人才120万元;D人才80万元;E类人才60万元,其中出站后全职留用的博士后75万元;F类人才30万元;G类人才10万元,其中购楼时35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15万元;H类人才5万元。

《通知》列举了符合海宁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的部分A至H类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共六类。除了经认定纳入省人才库的C类及以上人才外,D类人才是数个特定人才计划的核心成员、领军人才,以及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嘉兴市首席技师。

房票从全国来看并非新政策,2015年安徽安庆就曾发放房票“去库存”,最终随着2018年棚改货币化权限被强制收回,而暂时退出。(网上图片)

E类人才则包括数个特定人才计划入选者、负责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等;F类人才包括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经浙江省核发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硕士研究生等;G类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海宁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等;H类人才则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方案要求,“人才房票”使用金额不超过购楼总价款的50%。若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可一并享受,但仍不得超购楼总价款的50%。

今年稍早前一些地方试行的“房票”政策,对象一般为棚户区、旧楼改造的拆迁户。图为中国一处被列为拆迁的楼房。(Getty Images)

人才房票使用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使用人才房票的商品住宅,其购楼合同网签日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人才房票结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2月28日,逾期未提交的不再结算。

通知指,房票可直接抵扣购楼款。已享受租楼补贴的在申请人才房票时须扣除已享受的租楼补贴金额。人才房票实行实名制,每名人才申领一张,限本人一次性使用,不得提现、转让、赠与等,房票使用时须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