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北京市10月底前禁飞“低慢小”无人机、放气球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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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10月16日举行。
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即日起至10月31日,北京市内禁飞无人机、滑翔机、气球等。
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各类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和放气球活动。
根据《通告》,“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通告》称,依据《飞行基本规则》第35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应当预先向中部战区空军或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若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或违法破解无人机禁飞系统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若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公安机关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