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布新规 对领导干部家人经商提禁业要求 职务越高越严

撰文: 梁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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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昨日(19日)印发文件,对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提出禁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须填报家人经商情况。违反禁业规定者,不是家人退出经商,就是领导干部退出现职。

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经商

官方媒体《新华社》报道,中办印发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提到,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且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综合部门严于其他部门”。

这项规定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至于“经商办企业”,主要是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企或外企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仲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

这项规定要求,上述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至于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也要及时报告。

习近平和其他领导干部在2017年10月2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十九次党代会闭幕时唱国歌。(Getty Images)

违反禁业规定:领导干部退现职

同时,对领导干部报告的经商情况,要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发现有关情况违反禁业规定者,责令领导干部作出说明,由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退出经商办企业,或由领导干部本人退出现职、接受职务调整,并视情况给予领导干部相应处理、处分。

其中,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领导干部,结合干部选拔任用的“凡提四必”规定进行查核。不符合拟任岗位禁业规定者,家人应退出经商办企业,不同意退出者不予任用。

“凡提四必”是指,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且这些家人违反禁业规定经商办企业,以及采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形式虚假退出,还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谋取私利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7年10月1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十九次党代会开幕式上发表讲话.。(Getty Images)

类似禁经商规定一直存在

资料显示,类似禁止官员亲属经商的规定一直存在。1984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规定,乡及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

1985年5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经商的决定》规定,凡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子女、配偶,除在国营、集体、中外合资企业,以及在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而兴办的劳动服务性行业工作者外,一律不准经商。

2000年1月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

8月22日中纪委发布通知明确指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制定的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适用于地方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

国家主席习近平(中)、前国家主席胡锦涛(左)和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右)2017年10月18日出席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开幕式。(Getty Images)

2001年2月8日中纪委印发《关于省、地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规定(试行)》,再次对省、地(市)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不得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的行为作出规定。

规定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广告代理服务,律师事务所,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按摩等行业的经营活动。已经从事上述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或者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退出,或者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

2004年2月18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施行,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得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商。

2010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发布施行,第5条规定,不得默许纵容亲属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为亲属经商创造条件、亲属在本人管辖范围内经商等。

习近平:管好配偶子女 干净做事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月18日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一定要重视家教家风,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

1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讲话。(新华社)

1998年7月起军队、武警、政法禁经商

中共中央1998年7月作出决定,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

当年7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表《关于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通知》要求,在清理经商活动的过程中,必须严明纪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严禁隐匿、转移、转让、变卖企业资产严禁以任何名义私分企业财物;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转移或者销毁账目等要求。

通知提到,违反上述纪律要求,要追究主要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和军纪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军籍和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主席习近平(左)与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右)于2017年10月2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十九次党代会闭幕式上交谈。(Getty Images)

2009年4月23日,前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到杭州视察,他提到自己在中央工作时决定军队一律不得经商对中国的贡献:

到了北京我干了这十几年也没有什么别的,大概三件事。一个,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二个,把邓小平理论列入党章。第三个,就是‘三个代表’。如果说还有一点成绩,就是军队一律不得经商,这个对军队的命运有很大的关系。

80年代,时任国防部部长张爱萍曾经多次力陈军队经商之弊:

“军队和政府经商,势必导致官倒,官倒必然导致腐败。穿著军装倒买倒卖,是军队的耻辱,国家的悲哀。提倡部队做买卖赚钱,无异于自毁长城。”
“什么公司、公司的,就是藉公肥私。什么中心!我看就是以钱为中心!”
“有些人要去搞企业、公司经商,就让他们离开军队或政府去搞好了!这种官商或军商,实不是我们共产党领导的军队干的,只有军阀国民党可以。热衷于经商,必然导致腐败。尤其是国防科工委机关,不去向科学技术高峰攀登,而热衷于赚钱,实在可悲!不要把自己的人格也变成商品!”
“军队一旦向钱看了,军队的光荣就完全玷污了,解放军就再也不是人民军队了,党也不称其为共产党了。这根本不是个方法问题,而是个立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