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药械通”政策首批落地5间医院 未来扩至大湾区9市实施

撰文: 林芷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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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居内地港人生活,“港澳药械通”容许在大湾区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的药物和属临床急需、公立医院已采购使用及具有临床应用先进性的医疗仪器,政策试点工作已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完成,未来将正式拓展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实施。

“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工作已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完成。(资料图片)

8月27日,广东省药品监管局联合广东省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港澳药械通”试点工作情况,以及该政策的主要配套制度文件以及正式扩展实施工作安排。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周紫霄表示,“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工作建立了健全的管理机制,按照医疗机构申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和研究确定3个步骤组织实施遴选,审核确定5间首批内地指定医疗机构。除了港大深圳医院,其余4间分别为位于广州的现代医院(二级医院)、和睦家医院(二级医院),中山的陈星海医院,以及珠海的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

希玛林顺潮眼科医院是唯一获批的港资眼科专科医院。《南方都市报》报道,希玛眼科此次申请引进多项港澳药品及医疗器械,包括阿托品(Atropine)眼药水。阿托品是现今公认的、有效防止近视加深的药物,但由于内地尚未批准上市,致使低浓度阿托品眼药水“一药难求”,不少家长都需要到港澳买药。随着“港澳药械通”政策落地,将为有需要用药人士带来便利,并更好配合内地加强青少年近视防控的政策。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苏盛锋表示,“港澳药械通”政策试点以来,已审批临床急需使用进口药品9个、医疗器械2个,共惠及150名患者。其中,恩曲替尼(Entrectinib)、劳拉替尼(Lorlatinib)等目前全球较新的抗癌药品,已通过“港澳药械通”政策在港大深圳医院临床使用,为难治性、特定基因突变型癌症类型患者提供替代性的治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