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国制裁法|人大法工委:反制外国以涉港涉台等为借口干涉内政

撰文: 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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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针对某些西方国家和组织以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海涉疫等议题为借口,干涉中国内政,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所谓“制裁”的霸凌行径,中国政府采取有力反制措施,对一些行为恶劣、无信无德的个人和组织相应进行反制。

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新华社)

谈及法律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时,法工委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某些西方国家和组织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海涉疫等各种议题和借口,对中国内外政策和有关立法修法议程横加指责、抹黑、攻击,对中国发展进行歪曲、诋毁、遏制和打压,特别是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所谓“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

法工委负责人强调,中国历来反对任何国家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部事务,中国政府已多次宣布对有关国家的个人和实体实施相应反制措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法工委负责人称,全国人大常委会适应加快推进涉外立法的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起草、审议并通过了反外国制裁法,这是反击某些西方国家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迫切需要。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将有利于依法反制一些外国国家和组织对中国的遏制打压,打击境外反华势力和敌对势力的嚣张行径。

前全国人大代表提请制定《反外国制裁法(草案)》。(Reuters)

至于法律为何定名为反外国制裁法,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法律名称应体现法律适用的主要情形和重点对象。制定反外国制裁法,主要目的是为了反制、反击、反对外国对中国搞的所谓“单边制裁”。“这是一部指向性、针对性强的专门法律,内容简明,特点鲜明,用‘反外国制裁法’来命名,可以说是名副其实、恰如其分。”

此外,法工委负责人还称,制定实施反外国制裁法不会给国家对外开放带来不利影响,与反外国制裁法同时通过的还有《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这些都是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