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因无法怀孕被夫家虐待致死 家翁家姑及丈夫均获刑
撰文: 陈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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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得州禹城22岁女子方洋洋因无法怀孕,前年1月被夫家殴打虐待致死。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周五(14日)公开开庭审理死者家翁张吉林、家姑刘兰英及丈夫张丙故意伤害、虐待一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吉林有期徒刑11年、刘兰英有期徒刑6年,以虐待罪判处张丙有期徒刑1年8个月缓刑3年。
法院经再审查明,方洋洋与张丙2017年1月24日登记结婚后,便与张吉林、刘兰英共同生活。三人因方洋洋没有生育等原因对其心生不满,自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采取殴打身体、冻饿罚站等方式致方洋洋重度营养不良,身体虚弱,全身多处冻伤。2019年1月31日,张吉林用木棍殴打方洋洋3次,刘兰英用木棍殴打方洋洋1次。当晚,当发现方洋洋没有反应后,张丙拨打急救电话,医生到达后确认方已死亡。
经鉴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基础上,因遭受钝物暴力打击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其中外伤是死亡主因,重度营养不良、寒冷冻伤为辅助死因。
法院认为,张吉林、刘兰英在案发前一周内多次殴打方洋洋致其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张丙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罪。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张吉林属主犯,刘兰英属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鉴于3被告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与死者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且张吉林有悔罪表现,刘兰英、张丙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中张丙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