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毒杀邻居一家 山东女冤狱8年获撤诉出狱 申675万国家赔偿
山东女子任艳红被指于2010年至2011年间多次投毒,杀害邻居一家四口,而遭法院判处死缓,羁押在临沂市看守所8年。到2019年8月,山东高院裁定撤销死缓判决,任艳红获无罪释放。
最新消息指,任艳红今日(9日)向山东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675万(人民币,下同)的国家赔偿申请。
任艳红在赔偿申请书中表示,她是临沂市看守所被羁押时间最长的犯罪嫌疑人,8年时间都被关押在封闭监室内,吃饭、睡觉、上厕所均在一个空间,给其的身心造成不可复原的伤害。
赔偿申请书写道,临沂市中级法院两次判处其死缓,她在失望、希望、失望、希望中被折磨了8年。长时间被以死刑犯羁押、反反复复的庭审、漫长的等待,给她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期间甚至曾以用头撞墙、咬舌自尽等方式自残。
8年时间未见过子女
任艳红被拘留时儿子和女儿均未成年,女儿才6岁、儿子16岁。她表示,8年时间未见过儿女,无法陪同和见证孩子成长,对一个母亲无疑是痛彻心扉的痛,也是因为8年的错误羁押和各种流言蜚语,给其家人身心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自己因常年羁押在看守所阴暗潮湿的监室内,伙食原因导致营养严重不足,身体大不如前。体检显示,她严重缺钙、缺钾、缺锌,营养不良,牙齿和双腿因缺钙而功能减退,后续仍需继续治疗、长期服药。
任艳红要求,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3050013元、精神抚慰金300万元、后续治疗费20万元;赔偿维权成本(包括律师费、交通费、家属误工费)50万元。此外她还要求公开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被指投毒杀害邻居一家四口 两度判死缓
案情指,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期间,山东费县东岭村的李忠山一家疑多次遭人投毒,一家四口先后死亡。命案发生后,李忠山的邻居任艳红被警方锁定为疑犯。警方调查称,任艳红为摆脱李忠山无理纠缠和性侵,先后5次对李忠山及其家人投毒。后任艳红被检方以“投放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
案件在2013年一审时,任艳红在庭审现场翻供,称自己没有下毒,与李忠山也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审被判处死缓后,她随即以自己被严刑逼供才认罪为由提出上诉。山东省高院及后决定发还重审,惟至2017年,任艳红再度被判死缓。
2018年12月,山东高院撒销对任艳红的死缓判决,发回重审。2019年7月,临沂中院出具刑事裁定书,称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决定对任艳红撤回起诉。临沂中院认为,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8月1日,任艳红被无罪释放。
任艳红获释后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自己是冤枉的,一直支持她内心坚强撑下去的是“家人等着我”。她又指,自己当年被捕后,得知丈夫和哥哥也被捕,担心两个孩子无人看管,被迫在笔录上摁了手印,“办案人员曾经对我刑讯逼供,但是打和骂我都能忍受,他们威胁说要抓我家人,抓我丈夫和我哥,我就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