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汉语授课风波】内蒙古多地公安要求加强微信聊天群组管理
内蒙古政府上月底推出新政策,当地以蒙古语授课的小学,自秋天起改用国家通用语言教材,加强汉语教学,结果引起民众强烈反弹,有蒙古族民众拒绝送孩子上学,并聚集上街抗议,不时爆发警民冲突。
有内地传媒报道,内蒙古多地公安部门近日先后发布通告,要求加强微信聊天群组管理,严禁传播未经核实的讯息,并且要求群主要严格履行管理责任,否则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以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为例,当地公安局以蒙汉双语发布《关于加强微信群管理的通告》,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共提出三项要求。其中第一项是群主要履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要求,规范群内讯息的发布。第二项是群内严禁传播未经核实的讯息,群主发现后必须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者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至于第三项要求就是各群主及管理人员要增强对网上各类有害讯息的敏感度,特别是在推进“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过程。而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和库伦旗公安局所发布的通知,也有与锡林浩特市公安局类似的要求。
这些通知都有提到,未履行微信群监督、管理、报告职责的群主,公安机关在追究发布人法律责任的同时,亦会严肃追究群主的法律责任。
大陆媒体指,与现行的《互联网群组讯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讯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比,内蒙古的要求更进一步。有大陆媒体引述《检察日报》在2017年的报道,“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被解读成群组成员违法违规,群主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实际上是对上述规定有错误理解,“群主只有在群内违法讯息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并且自己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群主发现群成员违法违规而没有采取措施造成一定后果的情况下,群主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上述规定有清楚说明微信群聊的要求,列明禁止“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讯息”。大陆媒体引述受访法学专家的意见,指内蒙古多地公安部门的“群内严禁传播未经核实的讯息”及“群内成员不得转发未经证实消息”要求是过于笼统,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未经核实的“小道消息”,但并不一定是谣言的情况,“已经被证实(为谣言)之后才能叫谣言。”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