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汉语授课风波|多名官员涉“拒不执行国家决策部署”遭处分

撰文: 许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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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蒙古新闻网》消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9月6日出台了《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提出要建立多种机制,提高蒙汉双语教师水平,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并在招聘时适当放宽年龄、户籍等条件限制。
而据内蒙古赤峰市政府网站,赤峰市7日亦发布了《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措施》,提及不能承担国家统编教材授课任务的教师将分流或转岗,又表示要保护这些教师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日报》旗下新媒体账号发布消息称,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地有官员不带头执行,造成不良影响,因而遭到处分。此外,锡林郭勒正蓝旗新媒体平台《上都新闻》亦发布消息指,锡林郭勒盟对2名官员给予停职处分,启动问责程序。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指,为更好地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工作,对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语文》、《道德与法治》(政治)、《历史》三科授课的教师(蒙汉双语教师),在确保人事身份、职务职称、工资待遇“三不变”的基础上,制定多种措施。

《措施》要求建立过渡期辅导员制度,鼓励蒙汉双语教师作为专兼职辅导员,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内蒙古推行通用语言教材,有民众集会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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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还指,取得蒙汉双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将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同时适当增加民族学校使用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蒙汉双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数。《措施》还要求实施蒙汉双语教师培训计划,提供免费职业能力提升培训。

此外,《措施》亦提出,要建立蒙汉双语教师补充“绿色通道”,对使用三科国家统编教材的蒙汉双语教师,在招聘时适当放宽年龄、户籍等条件,可采取直接试讲等多种方式选拔,择优录用。

内蒙古赤峰市亦发布了《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措施》,赤峰市所发布文件中,除提及培养双语教师等问题外,还提及对于通过岗位培训确实不能承担国家统编教材授课任务的教师,“征求并尊重本人意愿,进行合理分流或转岗”,并表示其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聘用等待遇不受影响。

4日到5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右2)到通辽市调研推进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使用情况。(奈曼旗新闻)

另一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内蒙古当地亦加强了对于官员的管理,要求他们带头执行国家政策。

《巴彦淖尔日报》微信号“掌上巴彦淖尔”8日发布消息称,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该市乌拉特中旗1名科级领导干部,不带头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掌上巴彦淖尔”称,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和《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有关规定, 9月7日,经乌拉特中旗旗委研究,给予该名科级领导干部停职处理,同时,由旗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并启动问责程序。

而《上都新闻》则在7日发布锡林郭勒盟行署出台《关于关心关爱民族学校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授课教师的若干措施(试行)》消息的同时,又发布了“重要提示”,强调:公职人员拒不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后果很严重。《上都新闻》报导称,因拒不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9月5日,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对2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停职处分,停职期间停发一切待遇,由旗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并启动问责程序。

网传同属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西乌珠穆沁旗党委文件。(网络图片)

《上都新闻》并未具体提及这两人被处分的原因。不过,有网传同属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西乌珠穆沁旗党委文件显示,当地党委要求公职人员必须在9月7日将孩子送去上学,否则会被处分。

今年八月末内蒙古自治区官方推出新政策,要求当地以蒙古语授课的小学《语文》、《道德与法治》(政治)、《历史》三科自秋天开始改用国家通用语言教材。此举引发反弹,有蒙古族民众拒绝送孩子上学,并上街抗议,还有民众在游行中和警方发生冲突。

此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会议,强调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是“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干部以及教师要主动向学生、家长以及群众宣讲政策,保证学生正常上学,此后内蒙古各地开始严打“非法游行、阻挠学生上课、鼓动罢课”等行为

翻查内蒙古赤峰、锡林格勒、通辽等地官方通报可知,近日内蒙古多个城市已有许多人被控寻衅滋事及传谣等罪名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