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诊疗方案第六版:增气溶胶传播 删湖北临床诊断分类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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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肺炎疫情持续。今日(1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以下简称《第六版》)。与上一版相比,《第六版》在传播途径方面加入“气溶胶传播”的可能,同时取消湖北“临床诊断”病例的分类。
《第六版》的“传播途径”一节,将“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改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接触”前增加“密切”二字。同时,增加“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中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而患者临床表现方面,增加“多器官功能衰竭”。
诊断标准上,取消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即“临床诊断”这一分类,在《第六版》中取消。
据知,上一版《诊疗方案》的诊断分类中,对湖北省增加“临床诊断”,即对湖北省人群,符合疑似病例定义,且有肺炎影像学特证患者,都可被诊断为临床诊断病例,需要呈报及实施隔离。
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方面,亦删除“关于湖北省对临床诊断病例的处置要求”。同时删除“疑似病例”排除标准,疑似病例的解除隔离标准和“解除隔离标准”相一致。
增“出院后注意事项” 康复者应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两周
《第六版》亦增加“出院后注意事项”。其中包括,患者出院后,因恢复期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有感染其它病原体风险,建议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建议在出院后第2周、第4周到医院随访、复诊。